55米航道工作躉船消防專項工程分散采購評標辦法
一、最高限價
項目最高限價為15萬元,所有投標人投標報價不得超過15萬元。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及數量
(一)投標人應滿足采購公告中投標人資格要求條件,確保三家及以上投標人投標。本項目不接受具有關聯關系的供應商同時投標,一經發現,則所有關聯關系的供應商投標無效。
(二)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供應商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三、項目需求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包括55米航道工作躉船火災警報控制系統、應急照明系統、應急廣播系統等消防設施的改造換新,調試至正常運行,滿足消防法規和船舶檢驗相關要求。
(二)項目內容
55米航道工作躉船消防專項工程項目清單
消防設備采購文件
特別說明:
(1)項目清單中涉及長度、數量等計量單位均為估算,投標供應商需自行現場復核測算,酌情報價。
(2)投標報價應包括項目清單實施中涉及到的所有配套材料、設備等可能產生的費用。
(3)投標供應商可在項目清單的基礎上對項目進行細化,逐項報價,報價應明確擬使用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
(4)成交供應商需負責出具船舶消防布置圖、說明書等圖紙資料,以滿足船舶檢驗機構相關規定要求。
(5)改造施工期間,中標供應商必須按照環保相關要求做好船舶防污染措施,防止廢料、棄渣等污染物進入江中,凡發生水域污染事件的后果及責任由中標供應商自行負責。
(三)服務時間、地點及驗收方式
1、服務時間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90日歷日內完成。
2、服務地點
服務地點:嘉陵江大竹林水域。
3、驗收方式
投標人完成55米航道工作躉船消防專項工程相關工作后,采購人組織現場驗收。
4、驗收合格后投標人在應在30天內辦理結算手續,逾期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質量要求、質量保修期及缺陷責任期
1、質量要求
達到船舶修造和船舶檢驗驗收相關要求,并達到合格標準。
2、質量保修期
根據船舶修造和檢驗相關規定,本項目質量保修期定為12個月,質量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質量保修范圍:本項目競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五)付款方式
項目進度完成過半后,經采購人審核確認,成交供應商出具正式有效發票,采購人于10個工作日內轉賬支付合同金額的50%作為第一期付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成交供應商提交全套完工資料,出具正式發票,并向采購人賬戶匯繳合同款的5%作為質保金。采購人收到質保金后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的50%款項,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后無息轉賬支付給成交供應商。
(六)現場踏勘
1、本次項目內容為55米航道工作躉船消防專項工程,有意向參與競標的潛在投標人可在開標前自行踏勘現場。
2、現場踏勘
有意向參與競標的潛在投標人自行前往大竹林水域進行現場踏勘。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劉老師、黃老師63529610、63504613
踏勘注意事項:
(1)潛在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
(2)除采購人的原因外,潛在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報價資料提交時間、地點
投標人應在2020年12月8日上午9:30-10:00提交報價資料,提交地點:重慶市嘉陵江航道管理處會議室。
五、報價文件要求
(一)參加報價單位應現場提交報價文件。
(二)報價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裝訂。
1、報價承諾函及明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3、最近一年財務報表的復印件(可用書面聲明代替)。
4、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稅記錄和繳納證明(可用書面聲明代替)。
5、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服務承諾書。
6、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三)報價要求
本次報價采用總費用報價,參加報價的單位應根據本項目的工作范圍和內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報價。報價應包括完成報價文件所確定的范圍和工作所需的全部費用。
(四)報價文件的密封和遞交
1、報價文件正本壹份。參加報價單位無論是否成交報價文件一概不退。
2、封袋上應寫明參加報價的單位名稱、項目名稱、簽封時間等。
3、所有報價文件都必須在封袋騎縫處加蓋單位公章。
六、評標流程
由嘉航處采購辦、紀檢及相關科室組成的評標小組,首先對投標人進行統一拆封,然后對投標人響應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最后對投標結果進行現場唱標。
七、評分辦法
滿足招標公告要求按照最低報價原則決定中標單位。
八、公示
確定中標候選人后在重慶交通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重慶市嘉陵江航道管理處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