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礦資源公告,于2017年4月25日,公司(作為采購商)與首長航運(作為供應商)就采購及供應鐵礦石訂立采購總協議,惟須獲得獨立股東批準,于2017年4月25日生效及于2019年12月31日屆滿。
公告稱,根據采購總協議,集團可于采購總協議存續期間就向首長航運采購鐵礦石不時與首長航運按一般商業條款及定價方式及程序訂立獨立采購合約。集團向任何第三方供應商采購任何鐵礦石應不受約束,而首長航運向任何第三方客戶銷售任何鐵礦石應不受約束。
此外,采購總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將須受限于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各個年度上限分別為5100萬美元、6700萬美元及8300萬美元。
公告表示,透過訂立采購總協議,集團可向首長航運采購鐵礦石,以應付集團因擴大鐵礦石業務而不斷增加的鐵礦石需求,從而促進集團的未來增長及長遠發展。
公告稱,根據采購總協議,集團可于采購總協議存續期間就向首長航運采購鐵礦石不時與首長航運按一般商業條款及定價方式及程序訂立獨立采購合約。集團向任何第三方供應商采購任何鐵礦石應不受約束,而首長航運向任何第三方客戶銷售任何鐵礦石應不受約束。
此外,采購總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將須受限于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各個年度上限分別為5100萬美元、6700萬美元及8300萬美元。
公告表示,透過訂立采購總協議,集團可向首長航運采購鐵礦石,以應付集團因擴大鐵礦石業務而不斷增加的鐵礦石需求,從而促進集團的未來增長及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