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發布公告,宣布對大型挖泥船實施出口管制,理由則是“為維護國家安全”。乍看之下,這項出口管制針對的是南海周邊非法侵占島礁、自身填海造陸工程能力又不足的“某些國家”。然而,細究之下,就會發現此舉另有玄機。
挖泥船出口管制真的管用嗎?
挖泥船屬于特種作業船,作為水底泥沙的搬運工,其誕生之初的本職是疏浚港口和航道,填海造陸實際上是由此衍生而來的兼職。除了一些大型工程公司,各國各地的港務部門或用國產、或用進口,也都普遍裝備有挖泥船——“某些國家”當然也不例外。理論上講,在一定水深范圍內,這些挖泥船都有潛力實施填海造陸作業。
不過,考慮到臺風等自然因素的影響,每年中可供挖泥船實施填海造陸的窗口期很短。這就要求去南海島礁實施填海造陸作業的挖泥船具備大功率和高效率、能在短時間內造就“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港務部門用于港口和航道疏浚的一般挖泥船很難滿足這項要求。
然而,商務部和海關總此次宣布實施的出口管制之中,管制范圍的下限定得很低(比如“挖深大于或等于15米”),實際上把港務部門使用的一般挖泥船中稍微大一點強一點的都給囊括了進去,堪稱“寧可錯殺三千,也不放過一個”。如此嚴格的管制措施,如果僅僅是為了限制“某些國家”的填海造陸能力,豈不是殺雞用牛刀?
“天鯨”號絞吸式挖泥船
事實上,即使中國完全禁絕任何挖泥船出口,“某些國家”仍然可以買到大型挖泥船。在挖泥船這一領域,中國近幾年進展神速,但離絕對壟斷地位還差得老遠、只能算“小荷才露尖尖角”:之前在南海島礁吹沙填海造陸工程中大出風頭的“天鯨”號絞吸式挖泥船,生產設計和建造工作由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承擔,詳細設計由上海交通大學船舶與海洋工程設計研究所負責,但“初步設計—詳細設計—生產設計—建造”這一流程中,最基礎的確定總體布置的初步設計是德國VOSTA LMG公司做的;去年10月交付中交集團廣州航道局有限公司的亞洲最大耙吸式挖泥船“浚洋1號”,從設計到建造全部都由荷蘭IHC集團一手包辦。
近日,業內又有傳聞稱“某些國家”有意向歐洲企業(很可能就是荷蘭IHC集團)購買大型挖泥船。盡管“某些國家”綜合實力遠遜中國,但好歹也是億級人口的大國,“浚洋1號”也“才”1.6億歐,咬咬牙還是買得起的(大不了還可以讓經商的軍隊出錢參股嘛!)。隨著中國在大型挖泥船設計建造領域的持續快速進步,歐洲企業必然會在不遠的將來失去中國挖泥船市場、也就不必再顧及中國的態度,能早點從“某些國家”身上找補回來自然也是樂意的。
“并不是針對在座的各位”
管制再怎么嚴格也無法阻斷“某些國家”獲得大型挖泥船的渠道,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卻仍然發布了如此嚴格的管制措施。——在筆者看來,這只能解釋為釋放政治信號:連挖泥船這種僅僅在理論上有那么一絲絲可能威脅中國國家安全的東西都要嚴控,那么別的威脅更不會放過;中國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堅決捍衛在南海等處的領土主權和正當權益。并且,考慮到“某些國家”近期并未在南海搞大新聞、與中國關系已經緩和(“一帶一路”峰會人家國家元首也來了),筆者認為這一政治信號也不是放給“某些國家”看的、而是放給近期又在南海搞小動作的“域外大國”看的。
5月17日,“域外大國”一架EP-3電子偵察機抵近中國海南島附近空域實施偵察活動;5月24日,“域外大國”一架P-3反潛巡邏機又出現在香港東南方向約240公里的東沙群島附近海域上空;就在5月25日凌晨,“域外大國”的“阿利·伯克”級宙斯盾驅逐艦“杜威”號擅闖我美濟礁12海里線。“域外大國”近期如此頻繁地在南海搞小動作,其用意不問可知。
5月24日,美國“杜威”號驅逐艦進入中國南沙群島美濟礁12海里范圍內
南海是“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通道,中國在東南亞的貿易和投資也是“一帶一路”中的重頭戲,中國必須維護這一地區的和平穩定,也確實花了很大力氣與南海周邊國家搞好關系。既要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堅決捍衛在南海等處的領土主權和正當權益、回擊“域外大國”的挑釁,又要切實維護地區和平穩定、與南海周邊國家搞好關系,“在南沙群島諸島礁大幅增加駐軍”之類的軍事手段就過于激烈粗暴,而通過商務部和海關總署來釋放信號就較為合適。并且,商務部和海關總署釋放信號也只是個開始,中國還有后手:就在5月27日G7峰會發布聯合公報對南海問題指手畫腳之后一天的5月28日,央視新聞首次公開報道,我國國家海底科學觀測網日前正式被批復建立,項目總投資超過20億元,建設周期五年。
在筆者看來,南海問題發展到今天,本質上已經不是中國與南海周邊各國之間的問題,而是中國與“域外大國”之間的問題;符合中國國家戰略和國家利益的南海問題最終解決方案,未必會完全符合國內某些人的心意,但一定建立在排除“域外大國”干擾的基礎之上。要做到這點,僅僅在挖泥船身上作文章當然是不夠的,關鍵還是得靠別的船,比如……你懂的。
“一帶一路”廣闊天地,挖泥船大有作為
作為一名船舶行業從業者,筆者剛看到挖泥船出口管制的新聞時還覺得這是個壞消息:挖泥船出口市場雖小那也是塊肉啊!造船業已經夠慘了,還要被從嘴邊割肉,真是雪上加霜,慘啊慘啊慘啊慘!——唱完蓮花落再仔細一想,這事兒其實算不上什么壞消息,甚至有可能是個好消息。
首先,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并未完全禁止挖泥船出口,而是增加了登記和審批的程序,要求提交一系列文件(最關鍵的大概是“最終用戶證明和最終用途證明”)。挖泥船這么大個,沒法像水管或者農機那樣塞進集裝箱里、根本沒法藏,要確認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很容易。然后,挖泥船的買家一般都有政府背景,只要能確認最終用戶/最終用途沒問題,商務部和海關總署也犯不著攔著不讓買賣。其次,船舶生產周期很長,簽合同之前的各輪商業環節十分漫長,登記審批所增加的那點時間也不足為慮。
最重要的是,“一帶一路”中的“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必然帶動對新建港口和航道疏浚等工程的需求,也就必然帶動對挖泥船的需求。“一帶一路”廣闊天地,挖泥船大有作為。在挖泥船這一領域,中國造船業還得加緊趕超歐洲老牌企業的步伐,不但要讓南海上出現“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還要讓“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都布滿“大自然的鬼斧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