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案件處于提交仲裁請求階段;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本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為被申請方;
涉案金額:涉及1艘自升式鉆井平臺合計約1936萬美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目前正積極應對,開展仲裁相關工作。如果仲裁失敗,該事項可能會對公司利潤產生一定負面影響。因目前處于仲裁初期階段,開庭時間尚未確定,具體金額目前尚難以評估。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況
申請人:新加坡ESSM1 LTD公司
被申請人: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
收到仲裁請求時間:2017年6月9日
仲裁方式:臨時仲裁
仲裁所在地:英國倫敦
仲裁請求:船東方新加坡ESSM1 LTD公司以產品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建造(船號:H1368)提起仲裁,要求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返還其已支付款項及上述已支付款項利息合計約1936萬美元。
二、本次仲裁的內容及其理由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承接了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新造1艘自升式鉆井平臺建造合同,船號為H1368。2014年9月5日,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和新加坡ESSM1 LTD公司簽訂變更協議,將建造合同下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的權利義務概括轉移給新加坡ESSM1 LTD公司。
2016年6月28日,新加坡ESSM1 LTD公司向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發出通知,以H1368船未能按照合同完成建造為由終止合同。
2017年6月9日,新加坡ESSM1 LTD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請求,要求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返還已支付款項及其利息約1936萬美元。
三、本次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目前,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正積極應對,開展仲裁相關工作。如果仲裁失敗,該事項可能會對公司利潤產生一定負面影響。因目前處于仲裁初期階段,開庭時間尚未確定,具體金額目前尚難以評估。公司將根據該事項具體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