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每股港幣 78.67元向所有東方海外股東發出附先決條件的自愿性全面現金要約
先決條件包括獲得相關監管批準及中遠海控股東批準
聯合要約方擬在要約結束后維持東方海外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聯合要約方承諾維持對東方海外所有員工的聘任并保留現有薪酬福利體系
2017年7月9日, 中遠海運集團下屬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遠海控”,股份代號:601919.SS;1919.HK),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港集團”,股份代號:600018.SS)及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簡稱“東方海外”,股份代號:0316.HK)今日聯合公布,中遠海控及上港集團將以每股港幣78.67元向東方海外全體股東發出附先決條件的自愿性全面現金收購要約(簡稱“要約”)。假設要約獲全數接納且交易完成,中遠海控將持有東方海外90.1% 的股權, 上港集團則持股9.9%。
要約有待先決條件的達成,包括取得所需的監管批準及中遠海控股東批準。目前持有東方海外68.7%股份的控股股東已訂立不可撤回的承諾,同意接受此次要約。
近年來全球集裝箱航運公司均面臨嚴峻挑戰,并催生行業深度整合浪潮,本次交易是中遠海控和東方海外把握航運業發展大型化、規模化和集約化機遇,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共同選擇。東方海外為全球第七大集裝箱航運公司,擁有現代化、高效能的集裝箱船隊,廣泛的集裝箱航線網絡,以精湛的服務水平及經營管理表現在業內享有盛譽。中遠海控下屬中遠海運集運與東方海外兩家公司集裝箱船隊總運力合計將超過290萬標準箱(含訂單),經營船隊超過400艘,同時,航線網絡布局將更加完善、均衡,在全球集裝箱航運業的領先地位將得到加強。
交易完成后,中遠海運集運和東方海外將繼續以各自的品牌提供全球集裝箱運輸服務,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的同時,挖掘協同效應潛力,共同實現營運效率和競爭力的進一步提升,實現長期可持續增長。兩家公司均為海洋聯盟的成員,并將繼續在該聯盟框架下合作。
中遠海控董事長萬敏表示
中遠海控敬重東方海外的管理團隊和專業能力,認同東方海外的品牌和企業文化。中遠海控致力于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建設,收購完成后,公司將加大投入,強化行業領導地位,為東方海外的員工提供更廣闊的發展平臺。
東方海外行政總裁董立均指出
經過多年的辛勤耕耘,東方海外擁有了目前的業務規模和行業地位。能夠實現這一成績,我和與我共同奮斗的管理層和員工們都倍感自豪。此次公布的要約是基于發掘公司未來潛力并加強公司長期行業競爭力的慎重考慮,我們相信中遠海控是延續公司成功發展的最佳伙伴。
聯合要約方承諾在交易后至少兩年內繼續聘用東方海外現有員工并維持現有薪酬及福利體系。除此之外,聯合要約方有意保留東方海外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并將東方海外的總部及管理職能繼續留在香港;中遠海控將進一步發揮雙方的全球網絡優勢,為香港的經濟繁榮與國際航運中心的建設發揮作用。
東方海外董事會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為公司股東就要約事宜提供建議,并將委任獨立財務顧問。
聯合要約方的財務顧問為瑞士銀行,中遠海控的法律顧問為普衡律師事務所。瑞銀證券是中遠海控的獨立財務顧問。東方海外的財務顧問為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法律顧問為司力達律師樓。
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遠海控”,股票代碼:601919.SS;1919.HK)是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于2005年6月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于2007年6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主營集裝箱航運業務和碼頭業務,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遠海運集運經營集裝箱船舶327艘,總運力約170萬標準箱,船隊規模位居世界第四位;通過控股子公司中遠海運港口在全球30個港口經營集裝箱泊位達158個,年處理能力達9,725萬標準箱。中遠海控致力于成為全球第一梯隊的集裝箱航運和碼頭服務供貨商,通過不斷完善全球網絡布局,為客戶提供綜合解決方案,為股東創造更大回報。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港集團”)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0018)。上港集團主要從事港口相關業務,主要業務分部包括集裝箱分部、大宗貨運分部、港口物流分部及港口服務分部。上港集團是中國上海港公眾碼頭的營運商。
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是一家于百慕達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東方海外集團主要從事貨柜航運事物流業務,旗下全資擁有的東方海外貨柜航運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國際運輸、物流及貨柜碼頭公司之一,并以業界領先的信息技術應用及電子商業平臺管理整個貨物運輸流程。
警告:
要約的做出須待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實(包括取得監管部門批準及中遠海控股東批準)。因此,做出要約僅是一種可能性,凡在本新聞稿內提述要約,均指在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的情況下才會被實施的可能要約。因此,中遠海控股東、東方海外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在買賣中遠海控或東方海外的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本新聞稿僅供參考之用,并非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出售任何證券的要約,也非招攬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購買該等證券的要約。本新聞稿簡述中遠海控股、上港集團及東方海外于2017年7月9日所發出的聯合公告中詳細介紹的要約(“聯合公告”)。聯合公告載有關于要約的重要信息,中遠海控及東方海外的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應閱讀聯合公告的全文。聯合公告可于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www.hkexnews.hk 以及中遠海控及東方海外各自的網站取得。(文:中遠海運)
先決條件包括獲得相關監管批準及中遠海控股東批準
聯合要約方擬在要約結束后維持東方海外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聯合要約方承諾維持對東方海外所有員工的聘任并保留現有薪酬福利體系
2017年7月9日, 中遠海運集團下屬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遠海控”,股份代號:601919.SS;1919.HK),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港集團”,股份代號:600018.SS)及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簡稱“東方海外”,股份代號:0316.HK)今日聯合公布,中遠海控及上港集團將以每股港幣78.67元向東方海外全體股東發出附先決條件的自愿性全面現金收購要約(簡稱“要約”)。假設要約獲全數接納且交易完成,中遠海控將持有東方海外90.1% 的股權, 上港集團則持股9.9%。
要約有待先決條件的達成,包括取得所需的監管批準及中遠海控股東批準。目前持有東方海外68.7%股份的控股股東已訂立不可撤回的承諾,同意接受此次要約。
近年來全球集裝箱航運公司均面臨嚴峻挑戰,并催生行業深度整合浪潮,本次交易是中遠海控和東方海外把握航運業發展大型化、規模化和集約化機遇,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共同選擇。東方海外為全球第七大集裝箱航運公司,擁有現代化、高效能的集裝箱船隊,廣泛的集裝箱航線網絡,以精湛的服務水平及經營管理表現在業內享有盛譽。中遠海控下屬中遠海運集運與東方海外兩家公司集裝箱船隊總運力合計將超過290萬標準箱(含訂單),經營船隊超過400艘,同時,航線網絡布局將更加完善、均衡,在全球集裝箱航運業的領先地位將得到加強。
交易完成后,中遠海運集運和東方海外將繼續以各自的品牌提供全球集裝箱運輸服務,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的同時,挖掘協同效應潛力,共同實現營運效率和競爭力的進一步提升,實現長期可持續增長。兩家公司均為海洋聯盟的成員,并將繼續在該聯盟框架下合作。
中遠海控董事長萬敏表示
中遠海控敬重東方海外的管理團隊和專業能力,認同東方海外的品牌和企業文化。中遠海控致力于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建設,收購完成后,公司將加大投入,強化行業領導地位,為東方海外的員工提供更廣闊的發展平臺。
東方海外行政總裁董立均指出
經過多年的辛勤耕耘,東方海外擁有了目前的業務規模和行業地位。能夠實現這一成績,我和與我共同奮斗的管理層和員工們都倍感自豪。此次公布的要約是基于發掘公司未來潛力并加強公司長期行業競爭力的慎重考慮,我們相信中遠海控是延續公司成功發展的最佳伙伴。
聯合要約方承諾在交易后至少兩年內繼續聘用東方海外現有員工并維持現有薪酬及福利體系。除此之外,聯合要約方有意保留東方海外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并將東方海外的總部及管理職能繼續留在香港;中遠海控將進一步發揮雙方的全球網絡優勢,為香港的經濟繁榮與國際航運中心的建設發揮作用。
東方海外董事會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為公司股東就要約事宜提供建議,并將委任獨立財務顧問。
聯合要約方的財務顧問為瑞士銀行,中遠海控的法律顧問為普衡律師事務所。瑞銀證券是中遠海控的獨立財務顧問。東方海外的財務顧問為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法律顧問為司力達律師樓。
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遠海控”,股票代碼:601919.SS;1919.HK)是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于2005年6月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于2007年6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主營集裝箱航運業務和碼頭業務,通過全資子公司中遠海運集運經營集裝箱船舶327艘,總運力約170萬標準箱,船隊規模位居世界第四位;通過控股子公司中遠海運港口在全球30個港口經營集裝箱泊位達158個,年處理能力達9,725萬標準箱。中遠海控致力于成為全球第一梯隊的集裝箱航運和碼頭服務供貨商,通過不斷完善全球網絡布局,為客戶提供綜合解決方案,為股東創造更大回報。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港集團”)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0018)。上港集團主要從事港口相關業務,主要業務分部包括集裝箱分部、大宗貨運分部、港口物流分部及港口服務分部。上港集團是中國上海港公眾碼頭的營運商。
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是一家于百慕達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東方海外集團主要從事貨柜航運事物流業務,旗下全資擁有的東方海外貨柜航運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國際運輸、物流及貨柜碼頭公司之一,并以業界領先的信息技術應用及電子商業平臺管理整個貨物運輸流程。
警告:
要約的做出須待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實(包括取得監管部門批準及中遠海控股東批準)。因此,做出要約僅是一種可能性,凡在本新聞稿內提述要約,均指在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的情況下才會被實施的可能要約。因此,中遠海控股東、東方海外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在買賣中遠海控或東方海外的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本新聞稿僅供參考之用,并非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出售任何證券的要約,也非招攬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購買該等證券的要約。本新聞稿簡述中遠海控股、上港集團及東方海外于2017年7月9日所發出的聯合公告中詳細介紹的要約(“聯合公告”)。聯合公告載有關于要約的重要信息,中遠海控及東方海外的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應閱讀聯合公告的全文。聯合公告可于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www.hkexnews.hk 以及中遠海控及東方海外各自的網站取得。(文:中遠海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