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交通運輸部在深圳召開船舶排放控制區方案落實現場推進會。從會上獲悉,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以來,港口空氣質量持續向好,部分港區硫氧化物的降幅明顯。
環境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4至12月上海浦東高橋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較2015年同期下降了52%,新江灣城港區同比下降了23%。2017年上半年,寧波鎮海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同比下降了31%,北侖港區同比下降了21%。深圳東部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濃度較方案實施前降低約38%。京唐港船舶排放控制區方案實施后一個月內,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日均濃度較實施前降幅達56%。
據了解,為深入推進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交通運輸部將聯合有關部委抓緊出臺船用低硫燃油供應保障和聯合監管指導意見,開展聯合執法建立低硫燃油“產銷用”主體信用約束機制。推進LNG加注站點布局和建設,推動港口科學有序建設岸電設施。據悉,海洋石油526LNG動力港作拖輪,是中國第一艘LNG動力港口作業拖輪,最大馬力6580匹,拖力78噸,2015年8月已投入使用。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何建中在推進會上指出,排放控制區內有關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內地與港澳合作交流,探索使用先進技術,學習歐美先進經驗,發揮協同作用,發揮船舶排放控制行動一體化效能。
對于做好下一階段工作,何建中要求,一是認識站位要高。依法設立船舶排放控制區,是遵循綠色發展理念,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落實“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任務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化水運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的重要抓手,更是港口航運轉型發展的迫切要求。
二是推進措施要實。盡快出臺船用低硫燃油供應保障和聯合監管指導意見,細化推進實施計劃,進一步形成協調聯動機制,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和LNG清潔能源應用,加強基礎裝備建設,完善相關引導政策。
三是執法監測要嚴。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標準,增強針對性和操作性。加強對現場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嚴格執法。
四是評估效果要準。定期發布船舶動態排放清單,推進評估效果與區域環境監測數據體系協調整合,完善信息平臺,建立共享機制,加強督查考核,發揮整體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