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發現非法占有及運輸大量鯊魚,中國漁船“福遠漁冷999”于8月13日在厄瓜多爾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內被當地執法人員扣押,財新記者經多方信源證實,該船屬福州宏龍海洋水產有限公司所有。
“福遠漁冷999”漁船上的20名船員于8月27日下午在厄瓜多爾圣克里斯托瓦爾法庭接受審判,被判處一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指控“福遠漁冷999”漁船違法占有及運輸保護物種,稱漁船中至少有6623只鯊魚,其中主要品種為雙髻鯊、白眼鮫、深海長尾鯊、淺海長尾鯊、灰鯖鯊等。8月30日,財新記者與福建省相關部門核實,“福遠漁冷999”漁船歸屬于福州宏龍海洋水產有限公司,該公司是一家在福州市鼓樓區注冊的民營企業。
此前,有環保組織在遠洋漁業綜合服務平臺(vmschina)上查詢得知“福遠漁冷999”漁船所屬公司為福州宏龍海洋水產有限公司。美國《大西洋月刊》投資的內容網站Quartz Media在8月24日發表的報道中也表示,通過對國際海事組織的記錄查詢可知,“福遠漁冷999”漁船注冊在福州宏龍海洋水產有限公司名下。
但該公司工作人員此前在電話中向財新記者表示,其所在辦公室只負責公司的國內業務,不清楚國外辦公室的聯系方式,并表示“外面的(發生的事情)我們不懂”,但未直接否認“福遠漁冷999”漁船屬該公司所有。
厄瓜多爾環境部當地時間8月28日通報,經歷了為期三天的審訊后,“福遠漁冷999”號漁船上的20名中國船員被正式宣判。船員們因在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內持有和運送受保護物種等罪名,被判處一至四年有期徒刑,并處以總額590萬美元的罰款。
厄瓜多爾駐中國大使館向財新記者轉述厄瓜多爾外交部的回應,回應稱根據厄瓜多爾《整體刑事組織法》(the integral criminal organic code)第247項條款,船員罪行被認定為“破壞野生動植物種罪”(crimes against wild flora and fauna)。
針對此案審判結果,山東大學(威海)海洋學院教授王亞民提出質疑,認為適用厄瓜多爾法律、國際法或中國法律對該案進行審判,所得結果將相差甚遠。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遠洋漁業法專家劉丹認同這一觀點,認為首先應當確定“福遠漁冷999”漁船的被扣押地點——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是屬于厄瓜多爾領海還是公海。財新記者向該案原告方厄瓜多爾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致信詢問“福遠漁冷999”漁船被扣押的具體地點,截至發稿時,未收到郵件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