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發現涉嫌非法占有及運輸6223頭鯊魚,中國遠洋漁船“福遠漁冷999”于8月13日在厄瓜多爾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內被扣押,船上的20名船員被該國法庭以“破壞野生動植物種罪”判處一至四年監禁。
然而至今成謎的是,由于“福遠漁冷999”只是一艘遠洋冷藏運輸船,船上6223頭鰭部已經全部割去的鯊魚,其中包括600頭名列CITES附錄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即二級保護動物)的雙髻鯊,究竟被誰捕殺?
在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的網站公告中,“福遠漁冷999”上的6223頭鯊魚,是8月5日至8月7日期間,在距加拉帕戈斯群島1000多公里外的公海上從兩艘臺灣漁船“Hai Fang 301”和“Hai Fang 302”處獲得,中國外交部和農業部漁業局也直接引用來自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和“福遠漁冷999”船長供述的這一說法,但臺灣“漁業署”矢口否認這兩艘臺灣漁船的存在……
財新記者的調查表明,所謂兩艘臺灣漁船“Hai Fang 301”和“Hai Fang 302”,其實是一個荒誕的錯誤,卻有意無意間成為瞞天過海、逃脫責任的幌子。有證據顯示,“福遠漁冷999”船上的鯊魚來源,有極高概率是四艘中國籍遠洋捕撈船,它們與“福遠漁冷999”關系密切,兩艘與“福遠漁冷999”同屬福州宏龍海洋水產有限公司(下稱福州宏龍),另兩艘隸屬福州宏龍的關聯公司、中國第二大遠洋捕撈企業、納斯達克上市公司中國平潭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NASDAQ:PME,下稱平潭海洋)。而無論福州宏龍還是平潭海洋,都是福建平潭卓氏家族控制。
被截獲的“福遠漁冷999”
厄瓜多爾時間8月12日晚22時左右,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監測系統發現一艘身份不明的船只,未經授權進入保護區。
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散布在加拉帕戈斯群島周圍,是世界自然遺產保護地,以生物多樣性著稱,其陸地面積的97%被作為國家公園加以保護。達爾文曾于1835年登上加拉帕戈斯群島的圣克里斯托瓦島進行科考,那次到訪為他提出自然選擇的進化理論提供了靈感,最終幫助他創作出《物種起源》。
根據厄瓜多爾環境部規定,大型船只或運輸危險貨物的船只均不能駛入該區域。海岸警衛隊的巡邏艇通過無線電向這艘陌生船只發去西班牙語和英語的詢問和警告,但對方沒有回復,而是繼續航行。隨后一架厄瓜多爾海軍直升機、一艘海岸警衛隊快艇和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巡邏隊員們被派遣進行攔截。
21小時后,8月13日17時30分,在圣克里斯托瓦島西北部16海里處,懸掛中國國旗的“Fu Yuan Yu Leng 999”(下稱“福遠漁冷999”)被截獲,20名船員被厄瓜多爾當局拘捕。
厄瓜多爾環境部發表聲明稱,“福遠漁冷999”號漁船船體長度超過300英尺(90米),擁有六個貨艙,其中幾個完全滿載。公園的海洋生物學家Sebastian Morgan Cruz Marten說,他們在這艘船上發現了約300噸漁獲,總計一萬多條魚,其中包括6223頭鯊魚、1200條金槍魚和劍魚等,甚至包括兩袋幼年鯊魚。6223頭鯊魚的背鰭、尾鰭和胸鰭已經全部被割掉,其中4138頭是白眼鮫(絲鯊),632頭屬于真鯊屬(翅鯊),還有631頭淺海長尾鯊、600頭雙髻鯊、218頭大眼長尾鯊和4頭灰鯖鯊。
在“福遠漁冷999”上的六種鯊魚中,除翅鯊外的其他五種都屬于IUCN(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的紅名單中,其中雙髻鯊在CITES公約附錄二之列,相當于在全球范圍內屬于二級保護動物;白眼鮫、淺海長尾鯊和大眼長尾鯊也在CITES公約2016年召開的締約國第十七次大會上被列入附錄二,將于2017年10月4日生效。
厄瓜多爾環境部長Tarcisio Granizo在8月15日發表聲明:“雖然(‘福遠漁冷999’上)不一定所有的鯊魚都是在海洋保護區捕獲的,但其中包含不少幼鯊,很有可能是在海洋保護區內捕得。”當地生物學家更稱“這是加拉帕戈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鯊魚捕撈”。
8月25日至27日,厄瓜多爾圣克里斯托瓦法庭就“福遠漁冷999”一案共進行三次庭審,27日下午,法庭認定“福遠漁冷999”船員“破壞野生動植物種罪”成立,船長陳孔章由于犯罪情節惡劣,被加重刑罰判處四年刑期,其他三名負責人被判處三年監禁,其余的16名船員也全部被判入獄服刑一年。此外,法庭還要求船員向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支付590萬美元的賠償金,“將用以修復遭到破壞的國家公園海洋生態系統”。
“中國是鯊魚和魚翅的最大消費國。”生物學家Sebastian Morgan Cruz Marten在法庭上作證說,鯊魚作為海洋旗艦物種,位于食物鏈的頂端,主導著海洋生態系統的健康,“對鯊魚的過量捕撈危害極大,不但對鯊魚種群本身嚴重不利,增加鯊魚的滅絕風險,也可能導致同一生態系統中其他物種的減少或滅絕”。
庭審結束后,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主管Walter Bustos接受法新社采訪稱:“這是我們在經歷了巨大憤慨之后獲得的損失賠償,是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法定先例。”厄瓜多爾環境部長Tarcisio Granizo也在推特上寫道:“環境犯罪零容忍!”他還在推文中提及:“福遠漁冷999”已被沒收,之后此船將服務于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
“福遠漁冷999”因被發現數千頭鯊魚在厄瓜多爾被扣一事,也很快引起國內關注。微博上的一名博主“蕨代霜蛟”8月17日發布了美國《國家地理》對此事的報道,微博轉發近萬次。漁船被扣押后,即有環保組織在遠洋漁業綜合服務平臺(vmschina)上查詢得知漁船所屬公司為福州宏龍海洋水產有限公司,但該平臺數據庫不對公眾開放,財新記者為核實這一消息,從8月20日到30日,多次向福州宏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中國駐厄瓜多爾大使館求證,但均三緘其口,直到8月30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才對外正式證實這一消息。
針對有關中國漁船在南太平洋涉嫌非法獵鯊的輿情,8月31日,中國駐厄瓜多爾大使王玉林出面接受厄瓜多爾國家通訊社安第斯通訊社采訪,強調“福遠漁冷999”不是一艘捕魚船,而是一艘冷藏運輸船,這艘船不存在非法捕撈行為。
“這艘中國漁船被審判的原因不是非法捕撈,而是運輸保護動物。”他還強調,“無論厄檢方還是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都未能證明中國漁船艙內貨物來自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而被告的辯護則表明船上貨物是在加拉帕格斯群島以外1000公里處獲得。”
9月1日,遠洋漁業的行政主管部門中國農業部也首度發聲,該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同樣對《環球時報》強調,“根據中方掌握的信息以及厄方提供的信息,該船上的300噸漁獲是從距離厄瓜多爾專屬經濟區1200海里公海上的中國臺灣省漁船‘Hai Fang301、302’號轉載來的”——作為此案原告方的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在8月27日發布的一份公示中提到,“福遠漁冷999”上的6223只鯊魚,是8月5日至8月7日期間,從臺灣漁船“Hai Fang 301”和“Hai Fang 302”處獲得。
福州宏龍大股東卓龍杰的哥哥、平潭海洋董事長卓新榮9月4日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進一步解釋說,“福遠漁冷999”的船長和臺灣漁船船長是十幾二十年的老交情,“船長見到老朋友的漁獲滿載了,而自己船上有空位,就幫著載一下”。
張顯良還表示,“福遠漁冷999”是因避風而進入厄瓜多爾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涉事企業福州宏龍向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提交的一份事件相關材料稱,船只在秘魯附近的公海突遇大風,從而偏離航道,誤入了加拉帕戈斯群島。
“Hai Fang”還是“Hai Feng”?
事情經過看起來很明晰:“福遠漁冷999”在南太平洋公海上“偶遇”兩艘滿載的臺灣漁船“Hai Fang 301”和“Hai Fang 302”,因為船長相互認識,“福遠漁冷999”幫助臺灣漁船轉運了一批漁獲,包括6223頭鯊魚;其后,“福遠漁冷999”為躲避大風誤入了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
僅僅因為躲風才發生了未經許可誤入保護區的過失,且“福遠漁冷999”既非捕鯊者,船上的鯊魚又來自公海轉運,沒有證據表明捕自厄瓜多爾,全體船員即被判有罪,接受一年以上監禁,以及高達590萬美元的賠償金,這樣的判決明顯過重。中國駐厄瓜多爾大使王玉林和中國農業部漁政局局長張顯良都委婉地對判決表達了不滿,“沒有證據表明該船在厄瓜多爾海域有捕撈和轉載行為”,“根據相關國際法,漁船有權在他國海域無害通過……不應將船長決定進入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的錯誤也歸咎于船上的廚師、搬運工或電工”。
然而,事實并不如此簡單。自8月底以來,財新記者遍查國際漁業組織和全球遠洋船舶信息等數據庫,在全球范圍內均未找到有名為“Hai Fang 301”和“Hai Fang 302”的出海船舶。
9月4日下午,當財新記者與臺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取得聯系,了解臺灣籍漁船“Hai Fang 301”“Hai Fang 302”的相關情況時,對方工作人員對記者的詢問一頭霧水。記者發去“福遠漁冷999”事件報道后,當天晚上,臺灣“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對財新記者回應稱,“聽到這樣的消息感到十分詫異”。他向財新記者強調,經查詢,臺灣籍漁船并未至該海域作業,“Hai Fang 301”及“Hai Fang 302”并非臺灣核發漁業執照的漁船,也不是臺灣人依規定申請投資經營之非臺灣籍漁船,“這兩艘所謂的臺灣漁船,與臺灣沒有關系”。當晚,臺灣“漁業署”也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新聞稿《中國大陸漁船持有非法漁獲 聲稱來自臺灣漁船 并非事實》。
9月5日,財新記者再次向農業部漁政局求證,該局官員表示,根據厄瓜多爾方面的披露,厄瓜多爾當局在對“福遠漁冷999”進行扣押后,在船上找到了轉運單據,單據上明確寫道,“福遠漁冷999”上的漁獲是從“Hai Fang 301”和“Hai Fang 302”處獲得,單據上寫了船籍為臺灣。
這位官員還介紹,事發以后,農業部漁政局通過涉事公司(福州宏龍)與“福遠漁冷999”漁船船長進行了通話,船長也表示,“福遠漁冷999”上的漁獲轉運自“Hai Fang 301”和“Hai Fang 302”,這兩艘船是臺灣船。
9月8日,農業部漁政局又書面回復財新記者:“福遠漁冷999”被厄瓜多爾扣押后,農業部立即就此向該船所屬公司進行調查,包括船上漁獲數量、品種、來源、轉載時間、地點等情況,“據農業部了解的信息,船上的漁獲是在8月5日,距厄專屬經濟區1200海里外的公海轉載的,來自‘Hai Fang 301、Hai Fang 302’兩艘漁船,船東為臺灣籍,漁獲約300噸,包括金槍魚、鯊魚等,船上有雙方船長簽字的轉載單據。據厄瓜多爾方面信息及媒體報道,厄瓜多爾認定船上轉載漁獲來自兩艘臺灣漁船‘Hai Fang 301、302’”。
但很明顯,無論是物證(轉載單據),還是人證(“福遠漁冷999”船長),都是來自于“福遠漁冷999”的孤證,無法排除“福遠漁冷999”作偽證的可能。
另外,由世界海洋保護組織(Oceana)和Google合作的全球漁業監測(global fishing watch)項目SkyTruth,8月28日公布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跟蹤數據(AIS tracking data)顯示,“福遠漁冷999”8月5日到達加拉帕戈斯群島西1700英里處的東太平洋后的三天,以緩慢速度行駛,其周圍并未出現有名為“Hai Fang 301、302”的漁船,相反,卻出現了一只由四艘捕撈船組成的船隊,包括“福遠漁7861”、“福遠漁7862”、“福遠漁7865”和“福遠漁7866”。數據顯示,該船隊和“福遠漁冷999”之間的距離僅有30米,每艘船曾花費約12小時附連于“福遠漁冷999”漁船,SkyTruth認為,這種“長時間約會”有可能表明,船只之間進行了數量巨大的貨物傳送。
財新記者查知,“福遠漁7861”、“福遠漁7862”屬于身為中國第二大遠洋捕撈企業的美股上市公司平潭海洋,“福遠漁7865”和“福遠漁7866”屬于福州宏龍。福州宏龍和平潭海洋兩家公司關系密切,兩家公司在福州擁有同樣的辦公地址。根據平潭海洋2017年3月發布的2016年年報,福州宏龍的大股東是平潭海洋大股東、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卓新榮的配偶。但工商資料顯示,福州宏龍2016年五六月間發生工商變更,卓新榮的妻子將股份轉給以卓龍杰為大股東的福建億海投資有限公司,卓龍杰同時也是平潭海洋的董事,他是卓新榮的四弟,卓新榮2010年10月遷居香港前原名卓龍雄。
財新記者始終無法聯絡到福州宏龍的負責人,卓新榮則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強調,福州宏龍是自己弟弟的公司,兩人已經分家。他表示福州宏龍高層均已趕赴厄瓜多爾,自己對此次“福遠漁冷999”被扣事件并不了解。對于其公司旗下漁船“福遠漁7861”、“福遠漁7862”是否曾與“福遠漁冷999”相會及傳遞了什么物品,他拒絕回應。
農業部漁政局則對財新記者回應稱,“福遠漁7861、7862、7865、7866”均為農業部批準、在太平洋公海從事金槍魚延繩釣生產,已在美洲間熱帶金槍魚委員會(IATTC)和中西部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注冊,“據我們調查并根據‘福遠漁冷999’所屬公司提供的有關單證,顯示‘福遠漁冷999’運輸船于8月5—7日期間向‘福遠漁7861、7862、7865、7866’轉運了物資,但沒有證據表明從上述四艘漁船轉載了漁獲”。
由于始終無法找到“Hai Fang 301”、“Hai Fang 302”,調查在這里幾乎走到了死胡同。財新記者重新梳理了卓新榮、卓龍杰兄弟及其親屬名下所有漁業公司,發現卓新榮女兒卓鴻紅名下有一家與“Hai Fang”發音相近的福州海豐大福遠洋漁業有限公司,注冊地就位于平潭海洋和福州宏龍辦公地址樓下,但財新記者實地考察后,未能找到這家公司,寫字樓物業也稱只知道平潭海洋和福州宏龍在該樓辦公,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家公司。
財新記者隨即將“Hai Fang 301”更換成海豐的拼音“Hai Feng 301”進行查詢,發現確有此船號,目前已更名為“Hai Fa”。而且,該船還曾在2015年因非法運輸珍稀鯊魚物種被印度尼西亞法院定罪。
財新記者查閱的一份2015年3月印尼最高法院的判決書,稱“Hai Fa”船長因非法持有在印尼境內禁止交易及進出口的魚類被判有罪,罰款2億印尼盾并監禁6個月。印尼方面在“Hai Fa”船上發現了重量超過900噸的各種魚蝦和15噸鯊魚,其中有在印尼海域禁止捕撈的雙髻鯊和海洋白鰭鯊。據CNN等媒體報道,印尼方面表示,調查證據表明“Hai Fa”故意關閉了衛星定位設備,進行非法捕魚活動。
印尼法院判決書稱,“Hai Fa”所屬公司為在香港注冊的HAI YI SHIPPING LIMITED。財新記者在香港公司注冊處查閱發現,HAI YI SHIPPING LIMITED中文名為海誼航運有限公司(下稱海誼航運),卓新榮正是該公司董事。平潭海洋2016年報亦透露,海誼航運是由該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卓新榮控股的關聯公司,平潭海洋的大部分運輸業務由海誼航運等三家公司承擔。
9月12日,財新的調查出現重大轉折,記者獲得了“福遠漁冷999”案的原告律師、厄瓜多爾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法律顧問Juan Andres Delgado Garrido提供的判決書和庭審實錄。該法律文件顯示,轉運單上兩艘臺灣漁船的名字,正是記者此前分析猜測的“Hai Feng 301”和“Hai Feng 302”,并非加拉帕戈斯公園和中國官方所稱的“Hai Fang 301”和“Hai Fang 302”。
9月13日晚,Juan Andres Delgado Garrido告知財新記者,經其確認,加拉帕戈斯國家公園官網公布的漁船名稱是工作人員“聽錯了導致的書寫錯誤”,正確的名稱拼寫應為“Hai Feng 301、302”,而不是“Hai Fang 301、302”。
真相到此看似大白——向“福遠漁冷999”轉運鯊魚的所謂臺灣漁船“Hai Fang 301”,其實就是同為卓氏家族旗下的“Hai Feng 301”,且他們早有獵鯊前科;厄瓜多爾方面不通漢語拼音導致書寫錯誤,信息傳遞到中國后被將錯就錯,試圖瞞天過海。
然而,財新記者再進一步的調查又發現,由“Hai Feng 301”更名的“Hai Fa”并無捕鯊的“作案時間”。據SkyTruth分享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跟蹤數據,7月2日-5日,“福遠漁冷999”和“Hai Fa”同時停泊在福州碼頭,之后“福遠漁冷999”拔錨駛向東南太平洋,“Hai Fa”的出海方向則是東北。8月5日-7日,“Hai Fa”在日本附近,與“福遠漁冷999”相隔萬里,不可能向“福遠漁冷999”轉運漁獲。
“Hai Fang 302”是另一艘漁船“Kai Cheng”的曾用名,與一艘集裝箱船使用相同的AIS發射器號碼,位置無法被確認。
“福遠漁冷999”船長陳孔章在法庭上表示,他們本來接到了公司訂單去秘魯接收一批魷魚,途中從臺灣漁船上接受了貨物,“我們只接受,并沒有檢查貨物”,此外船上沒有其他貨物。但在8月12日和13日,他們遭遇了很強的颶風,北部有8級強風,南部有11級強風,船只被迫改變路線向北行駛,進入加拉帕戈斯海域是為了保護船只不受颶風傷害。陳孔章稱自己是第一次在該海域航行,并不知道該地區是受限制的保護區,他們之所以沒有回應厄瓜多爾方面的呼叫,是因為船員們都聽不懂英文。船上的航海圖為英文,并且對保護區的位置進行了標注,但是船員們表示,“他們都不懂英文”。
有意思的是,法庭調查顯示,“福遠漁冷999”船員對于其船上鯊魚來源的說法其實是有變化的:漁船被攔截時,船長說漁獲來自于中國漁船,后來又改口稱是臺灣漁船,多位被告的供述中稱漁船掛有臺灣旗,轉運單也顯示是來自臺灣漁船。厄瓜多爾法院最終認為,鯊魚轉運單據的真實性無法判定,鯊魚轉運自兩艘臺灣漁船的說法也缺少證據——并非中國農業部所稱厄瓜多爾已經認定船上轉載漁獲來自兩艘臺灣漁船。不過厄瓜多爾法院僅就“福遠漁冷999”非法運輸鯊魚進行定罪量刑,并未再追查這些鯊魚究竟來自哪里。
調查再次陷入困境。
大數據鐵證
“Hai Fang 301、302”實為“Hai Feng 301、302”,卻又無法解釋“Hai Feng 301”行蹤與“福遠漁冷999”的南轅北轍,財新記者轉而調查“福遠漁冷999”行蹤,試圖找到其航行途中與誰發生過轉運行為。
如上所述,由世界海洋保護組織(Oceana)和Google合作的全球漁業監測項目SkyTruth公布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跟蹤數據(AIS tracking data)顯示,“福遠漁冷999”7月上旬離港,8月5日到達加拉帕戈斯群島西1700英里處的東太平洋,其后三天以緩慢速度行駛,其周圍出現了一只由四艘捕撈船組成的船隊,包括“福遠漁7861”、“福遠漁7862”、“福遠漁7865”和“福遠漁7866”,每艘船曾花費約12小時附連于“福遠漁冷999”漁船。
為審慎核實,財新記者又找到建立全球首個航運數據平臺的以色列數據公司Windward。Windward是世界領先的基于衛星數據分析全球航運數據的公司,能夠追蹤遠洋船只在海上的航行路徑,并快速檢測到船只在運行途中的任何異常行為,包括與其他船只進行接觸或行使在可疑路線上等。目前世界上的遠洋船舶公司都通過電子跟蹤設備AIS來定位船只,但使用AIS的初衷是為了避免船只碰撞,其數據并沒有被加密,因此容易被黑客等篡改,Windward建立了全球首個航運數據平臺,能智能分析和使用AIS大數據,以確保它真實有效,這一平臺已被多個政府機構采用。
Windward向財新記者提供的分析報告,再次驗證了Oceana和Google的跟蹤結論。Windward的報告顯示,“福遠漁冷999”自7月7日離開福州碼頭到8月13日在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被截獲期間,僅在8月5—7日進行了較長時間停留,期間“福遠漁冷999”與平潭海洋和福州宏龍的四艘捕魚船“福遠漁7861、7862、7865、7866”分別發生了長達8-15小時的接觸。其中,8月5日,“福遠漁冷999”與“福遠漁7866”相會15小時,與“福遠漁7861”相會13小時;8月6日,“福遠漁冷999”與“福遠漁7865”相會12小時;8月7日,“福遠漁冷999”與“福遠漁7862”相會8小時。
“由于在整個航行期間,‘福遠漁冷999’船上的AIS電子跟蹤設備一直開著,不斷對外發送信號,我們可以追蹤它從福州出發到加拉帕戈斯海洋保護區的整段行程,如果它與其他船相遇并且進行貨物傳輸,它會有行為和速度方面的改變。”9月17日,Windward高級分析師Yoav Gannot向財新記者表示,數據顯示,“福遠漁冷999”自7月7日到8月13日期間,一直持續行駛,僅在距離加拉帕戈斯群島以西1400海里處長時間停留了一次。從航行軌跡圖可以看出,一直直線向東航行的“福遠漁冷999”,在8月5—7日有一個明顯的中斷,船頭轉而向北,與“福遠漁7866”、“福遠漁7861”、“福遠漁7865”、“福遠漁7862”依次相會,為期三天,之后再重新向東駛離,形成了一個明顯的Z字形軌跡。
“這是‘福遠漁冷999’僅有的獲取大量漁獲的機會。”Yoav Gannot說,“我們的系統發現,‘福遠漁冷999’在7月28日也有過一次為時3小時的船只行為變化,但那么短時間不可能是巨大量的貨物轉運行為”。
中國農業部漁政局在9月4日給財新的回復中還提到,“我們了解,一些從事非法捕撈活動的漁船在海上作業時可能關閉或拆除船上電子跟蹤設備(VMS、AIS),以逃避國際社會監督。也不排除這類漁船沒有安裝上述設備。”Gannot表示,Windward的系統可以將作業中故意關閉AIS的船只標記出來,不過他們并沒有發現期間有除了“福遠漁7861、7862、7865、7866”之外的其他漁船在“福遠漁冷999”身邊停留過,除非這些船自始至終都從未打開過AIS,是徹徹底底的“黑船”。但受訪的遠洋漁業專家、環保組織和數據公司都認為,在浩瀚的大洋深處,存在兩艘自啟航就從未開啟過AIS的臺灣遠洋“黑船”的概率極低。
“船只不經過船旗國授權批準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登記注冊,就直接進行公海捕撈作業的情況幾乎不存在。這種徹底的非法捕撈行為若被發現,涉事船只將被區域漁業組織列入黑名單,這將對船只和船只所屬企業造成致命打擊。”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科學學院教授戴小杰補充說。而船只如果經過船旗國授權批準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登記注冊,一定會安裝AIS等電子跟蹤設備,不安裝的不會獲得注冊。
至于“福遠漁7861、7862、7865、7866”是否有從別的船只上轉載鯊魚的可能,根據Windward公司的監控,這四艘船2017年3月31日從福州出發,自4月30日至今一直在距離加拉帕戈斯群島920-2100海里的東太平洋海域作業,其間除了與“福遠漁冷999”的接觸,這四艘船中的兩艘,“福遠漁7861”和“福遠漁7865”,還曾于5月底與一艘臺灣運油船Angel 33有過接觸,此外該四艘漁船至今都未再與其他船只有過接觸。
財新記者9月10日后就“Hai Feng 301”及四艘漁船等問題多次與平潭海洋董事長卓新榮聯系,但其未再接聽電話和回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