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慶富造船廠得標六艘獵雷艦自建計劃,卻涉嫌做假而拖累銀行。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成立“真相調閱項目小組”,“行政院長”賴清德也表態如有必要將“壯士斷腕”,并由“副院長”成立調查小組,全面了解當初招標案有何缺失,再討論如何懲處。
目前慶富已經兩個月未繳利息,銀行團展開債務協商計劃,但令人擔心的是,“行政院”和“立法院”在民意的壓力之下,一念之差而壯士斷腕,急于追究銀行責任,或臺灣防務部門啟動解約機制而斷了慶富的生路,則放款成為壞帳,臺艦臺造因而中止,防務自主的目標恐將落空,出現借戶、銀行和臺防務部門三輸的局面。行政和立法部門還不如轉念思考如何解決問題,讓慶富免于倒閉并繼續承造臺艦,銀行暫時的紓困有助于最終收回債權和獲利,臺艦臺造得以成功,反而可能扭轉為三贏的結果。
“立院”或“政院”不宜急著追究銀行責任的理由很簡單清楚,那就是本案臺艦臺造耗資將近358億(新臺幣,下同),規模、性質與高鐵、101大樓等大型公共工程建設相似,基本上若沒有銀行的融資,靠臺當局的預算是絕對無法成就的。而當初泛公股銀行聯貸的出發點,也是因為相信標案遴選結果系經過臺防務部門嚴謹的財務與資格審查程序,且有意大利的技術移轉與美國輸出許可等承諾,以及造艦工程由海軍全程監督,從而愿意支持臺艦臺造。臺艦臺造能夠跨出一大步,應該感謝銀行挺臺當局,創造外部效益,怎能因為慶富負責人的不法行為,就要銀行背上黑鍋,承擔所有責任,豈不是銀行“有功無賞,打破要賠”?
其次,臺防務部門自從和慶富簽約,并促成銀行參貸之后,就有如置身事外,對于采購合約的內容真假、造船的進度等關鍵信息都未主動提供給銀行團或隨意以“機密”為由拒絕,導致“三方合約”的架構缺了一角,銀行端在征信上無法對文件進行真實性的審核,貸后流程也難以做好管理,無異給予慶富詐貸的空間。難怪“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就是臺防務部門的“機密”理由讓聯貸銀行付出“慘痛代價”,從而有義務以通案模式向臺防務部門提出建議,對于銀行團承接類似聯貸案時,應建立“三方合約”與“照會制度”,爾后不能再以“機密理由”而壞了大事。
因此臺當局或“立委們”也不宜急著要求“解約”,因為解約的沖擊既深遠且沉重。慶富一旦破產,臺防務部門雖然可收回預付款,但223億元的放款收回無望,受害的并非只有聯貸的泛公股銀行和公庫,還包括其他自貸的銀行;也會波及原材料的供貨商和關系企業,導致許多員工失業,而且意大利廠商承諾的技術移轉以及美國政府所開立的“武器輸出許可”就此泡湯,臺艦臺造等于劃下句點。未來任何防務自主計劃,外國政府和廠商將敬謝不敏,銀行團也避之唯恐不及;甚至將來的政策性貸款,包括和“邦交”及新南向國家政府進行公共工程合作的35億美元項目融資,勢必讓島內的銀行界裹足不前。
目前銀行團為解決慶富案引發的后續效應,朝向解決問題的態度努力,值得肯定和支持。銀行團將利率降至2%、短期借款到期及中長期借款本金展延兩年等三大紓困條件,保證費率則降到1%;原已凍結的慶富存款監控專戶采取有條件放行,以會計師簽核為前提,開放慶富使用監控專戶的資金支付員工薪資、運轉所需,先盡全力讓慶富“不倒”,再盡速增提擔保品,爭取銀行團繼續支持融資計劃,確保銀行債權未來不但能夠收回,且兩年后慶富情況若改善,應該要補貼銀行1%的利息,對銀行股東也有交代。“金管會”、臺防務部門、“財政部”更是責無旁貸,應全力對銀行團提供協助的義務,部分“立委”的政治操作也應適可而止,才不會成事不足,敗事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