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受廣東仁科海運有限公司委托,對委托方所有的“仁科1”和“仁科2”兩艘散貨船進行網絡公開競價轉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概況
標的底價:本次以兩艘船舶整體打包轉讓方式公開競價轉讓,不設拆分方式轉讓。兩艘船舶作為一個標的整體競價的底價為人民幣11000萬元。
船舶的詳細資料,請參見標的詳情網址https://pan.baidu.com/s/1qXAlti0。
本公告及其附件所提供的有關船舶靜態資料和勘驗報告僅供參考,意向競買人可在公告期內自行安排對船舶進行現場勘驗。
二、競買人條件及競價報名
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參與競買人須在廣州航運交易所提供的廣州航運交易平臺(http://www.trade.shippingex.cn/f)或廣東航運交易綜合信息服務平臺(http://www.shippingex.cn/ )選擇船舶交易平臺登錄,注冊會員賬戶。上傳報名材料包括:
1、支付保證金的銀行電子回單或憑證;
2、競買人身份證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參與競價的,請在報名時上傳身份證掃描件;以法人身份參與競價的競買人,請在報名時上傳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蓋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法人的授權委托書。
3、屬于委托經紀人參與競價的,需同時上傳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材料。
網絡競價報名截止時間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3日16:00,請在該時間內完成報名材料提交。
只有支付保證金并完成網絡競價報名,獲取競買人編號之后,才能參與本次的網絡競價。競買人競價報名成功后,視為充分知曉、接受和遵守該本公告內容和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競價實施辦法。
三、競價保證金
本次競價保證金為1100萬元人民幣,匯款憑證須注明:參與競價“仁科1”和“仁科2”兩艘船舶的保證金。競買人須于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3日12:00前將保證金匯入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以下指定賬戶,意向競買人參與競價但由第三方賬戶匯款的,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
賬戶名: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廣州南沙科技園區支行
賬 號:632765404605
逾期支付保證金的競買人視為無效競價方。競價成交的,本標的物競得者(以下稱中標方)交納的保證金將自動轉為船款預付款,不予返還競買人;競買未達成交易的,保證金將于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全額、不計利息退還競買人。
四、競價時間和規則
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4日 10:00-10:30 為定時報價階段,10:30起為延時報價階段。競價時段設置的應價時間截止,最后報價有效的競買人為中標方;應價時間截止,所有競買人均未報價的,本次網絡競價終結。
我司采用廣州航運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http://www.trade.shippingex.cn/f/auctionList/list)進行網絡在線競價。首次報價不得低于標的底價,下一次報價的加價不低于100萬元;競價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延時報價階段, 1分鐘倒計時內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在剩余時間基礎上自動延遲1分鐘。直至倒計時內無人報價,系統最終顯示最后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標的競價中標方。
競價活動的時間以廣州航運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時間為準,由于競買人自身原因導致時間不符而未按時參與競價或因競買人自身的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影響正常競價,委托方、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導致網站服務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委托方、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將發布補充公告并說明中斷事由,等網站服務恢復正常后發布新的競價公告,按新的競價公告組織完成網絡競價。
本活動為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組織的競價活動,廣州航運交易所僅提供交易平臺的系統維護,不參與競價服務。由競價服務導致的所有商業糾紛,廣州航運交易所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競價結束后,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于競價結束當日發布競價結果公告,中標方需于競價結果公告當日簽署《競價成交確認書》。中標方自競價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船舶買賣合同。如中標方拒絕簽署競價成交確認書和船舶買賣合同,則視為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方還應承擔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有權重新組織實施競價。中標方應承擔重新組織實施競價所產生的費用,若再行組織實施競價成交金額低于原競價結果的,其差價由中標方負責支付。
六、費用支付
經與委托方商議,本次競價由中標方在簽署競價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向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成交價格的0.8%作為競價服務費。
中標方與委托方在簽訂船舶交接證明文件后3個工作日內向廣州航運交易所提供相關資料辦理船舶交易鑒證手續。由委托方向廣州航運交易所支付船舶交易鑒證費,廣州航運交易所開具船舶交易發票和船舶交易鑒證書。
七、成交價款余款支付
中標方簽訂船舶買賣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上述賬戶匯入6600萬元作為第二期船款。
受讓方在收到賣方發送的交船《準備就緒通知書》約定的交船日前3個工作日內,向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上述賬戶匯入剩余成交價款余款(扣除已支付的保證金1100萬元及第二期船款6600萬元)。
八、船舶交接
委托方與中標方的交接船時間、時限、地點、條件,由雙方在船舶買賣合同中共同協商。船舶交割完畢后,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以收到的船舶交接證明書文件為依據,在收到委托方的書面轉劃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船款不計利息的匯入委托方指定賬戶。
九、本次競價,委托方提供船舶成交額的增值稅發票,成交價款為含稅價。
十、本次競價標的不含隨船所存的油料。隨船所存的油料應以船舶最后一次加油發票價格作為結算依據。中標方應在船舶交接當日將該筆油款直接匯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十一、以船舶交接證明書的簽署為界,船舶交接證明書簽署前標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保管責任由委托方承擔;船舶交接確認書簽署之后,標的所產生的費用及風險責任均由中標方承擔,標的的保管責任也由中標方承擔。(簽署船舶交接證明書前,中標方應付清所有船款及相關費用)
十二、若由經紀人推薦的競買人為中標方且與委托方簽訂并履行船舶買賣合同的,經紀傭金由經紀人和中標方協商,委托方及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不另行支付經紀人傭金。
十三、聲明
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對競價標的物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視頻資料、圖片等,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競價標的物的任何擔保。
委托方按照現狀出售船舶。競買人一旦支付保證金參加競買,即視為已完全了解競價標的的所有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與船舶證書、船舶狀況等有關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競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競價標的質量等瑕疵提出異議。
競買人應當遵守競價規則,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價,不得操縱、壟斷競價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通。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未盡事宜由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委托方、中標方協商解決。
十四、現場驗船
驗船時間、地點:北京時間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23日內船舶靠港時;
驗船聯系人:朱先生:13750351397(請提前預約)
周先生:15918795024
十五、競價聯系人:
周先生: 15918795024
秦小姐: 13802779424
特此公告。
廣州航運交易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