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泰科羅斯(Techcross)作為韓國壓載水處理系統研發的領軍企業,針對美國海岸警衛隊(USCG)關于壓載水管理第二階段排放要求開展的相關研發已取得較大進展,內容包括研發能夠滿足USCG第二階段標準且高于國際海事組織(IMO)D-2標準1000倍的處理系統;建立USCG第二階段壓載水處理系統試驗、評估和認證體系,制定試驗程序,完善岸基試驗設施等。業內人士表示,面對壓載水管理公約的如期生效實施以及相關標準的不斷提高,一些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已提前對未來市場作出預判,通過不斷開展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形成并擴大競爭優勢。
產品升級路漫漫
中船重工經濟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范維介紹說,根據調研USCG得到的數據,自2012年起,美國平均每年檢驗國外船舶9300艘,發現違規事件592例。船舶不合格項主要發生在日志和記錄以及壓載水處理系統兩個方面,其中,壓載水處理系統方面的問題就達277例。
業內人士認為,這充分說明壓載水處理系統作為產品還有不斷優化升級的空間。也正是由于這一原因,近年來許多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不斷在產品方面推陳出新。如不久前宣布破產然后很快又被收購的挪威OceanSaver公司,就先后推出了MarkⅠ、MarkⅡ系列壓載水處理系統,阿法拉伐則陸續推出了三代壓載水處理系統。這些企業通過技術創新提高了產品可靠性與處理能力,為更好地滿足標準要求提供了保障。
業內人士表示,許多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不斷推陳出新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滿足客戶的個體化需求。如達門集團就曾推出可以裝在一個標準集裝箱中的壓載水處理系統,目標客戶是安裝空間十分有限的運營船舶;目前已經較為普遍的模塊化壓載水系統的出現則是為了更好滿足運營船舶的改裝需求。
科技創新無止境
范維表示,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71次會議(MEPC71)批準了基于修訂后的G8導則制訂的強制性壓載水管理系統認可規則,新G8導則的部分試驗條件、流程和評估要求參考了USCG型式認可試驗有關要求。2018年10月28日以后,不再執行原G8導則,但此前依據原G8導則認可的處理系統仍可在2020年10月28日以前裝船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文件原文使用的是“may”一詞,所以即便公約允許,但面對港口國的不同監管要求,這一做法依然存在風險。
新舊G8導則及USCG標準比較
面對這樣的變化,許多已經通過IMO最終型式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必須繼續開展新導則下的認證工作。此外,按照USCG的規定,安裝了符合USCG關于壓載水處理第一階段要求壓載水處理系統的船舶,5年后還應符合第二階段要求。對此,一些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已經開展對第二階段壓載水處理系統試驗、評估和認證體系的研究,以進一步有針對性地升級產品和技術。
據介紹,目前通過USCG型式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價格比未通過的系統高約20%,這充分說明了可靠性更高的產品更讓客戶“買賬”。業內人士表示,在IMO新G8導則實施、D2標準未來可能提高,以及USCG第二階段標準即將實施的情況下,在科技創新與產品升級上走在前列的企業將更能獲得市場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