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臺當局“海巡署”轄下的“海洋巡防總局”11月26日宣布,由于委托慶富造船廠制造的第14艘100噸級巡防艇已逾期交船達90天,依照合約自即日起,與慶富造船公司解除后續15艘巡防艇的委造契約,并將向慶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共約15億2784萬余元新臺幣。
“洋巡總局副總局長”謝慶欽表示,慶富造船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得標制造“海洋總局”共28艘100噸級巡防艇,決標金額37億4200萬元。之后于2015年4月首艘交船迄今,已驗收13艘,另有8艘施工中、7艘尚未開工。
由于慶富船廠施工進度持續落后,11月1至19日的進度為0,海洋總局分別在10月27日、11月6日、10日、17日、23日,共5次行文向慶富及連帶保證的兆豐銀行、負責監造的船舶中心催促趕工,結果仍因缺料等問題無法具體改善,沒有施工進度。
“海洋巡防總局”委造的第14艘PP-10068巡防艇,原訂于4月30日就應交船,雖經展延工期119.5日(臺風3.5日、廠區風災受損100日、“一例一休”16日),完工日期展延至8月28日,但截至今天中午12時為止,已超過完工期限達90天,符合解約要件。
謝慶欽稱,“海洋巡防總局”為海上執法機關,迫切需要提升海域執法能量,決定即日起與慶富船廠解除契約,除將書面通知慶富船廠,并將其列入不良廠商。
另外,臺當局將通知連帶保證的兆豐銀行,有關撥付履約保證金、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等,全數款項不予發還。至于之前已經交船的13艘巡防艇后續保固,以及未交船的15艘巡防艇,將另行招標,所增加的費用會向慶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