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集團有限公司日前公告稱,公司同意將向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申報的破產債權3.75億元(破產債權最終金額以實際受償為準)轉讓給“12春和債”債券持有人,以償付“12春和債”債券持有人本金及利息。
春和集團于2015年5月公開發行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資券(債券簡稱“15春和CP001”),金額4億元,期限1年。因該公司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債資金,已發生違約。
春和集團表示,地方法院已受理大洋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公司對大洋公司的債權共計3.75億元。經中投證券提議,要求公司轉讓該筆債權以償還“12春和債”債券持有人本金及利息,9月25日,中投證券以債券代理人身份,代表“12春和債”債券持有人與其簽訂了《債權轉讓合同》。自公司進行破產債權申報之日起,“12春和債”債券持有人即對受讓的破產債權享有完全權利。9月27日,公司向大洋公司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3.75億元。目前該債權尚未獲得破產管理人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