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陵法院)以(2017)蘇1002破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洋造船)破產清算,并指定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大洋造船管理人。2017年12月12日,廣陵法院根據揚州市長輝建設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重整。為公開、公平、公正的引入重整投資人,并接受各方的監督,管理人于2018年1月19日發布了《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資人公告》(以下簡稱《招募公告》),歡迎各地單位、各界人士報名參與大洋造船重整投資,并明確視該次報名情況決定是否開展下一輪的公告報名。因《招募公告》發布后未有人報名,現管理人發布第二輪招募公告。
一、大洋造船概況
(一)基本信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1000755072459H
住所:揚州市廣陵區李典鎮新壩沈王村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
注冊資本:5280萬美元
法定代表人:梁光夫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經營范圍:船舶產品及配件、鋼結構件及配件的制造、修理、加工,拆船加工,建筑材料、五金、交電、玻璃鋼制品的生產;科技信息咨詢服務;裝飾工程施工;船舶制造代理;鋼材批發(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在如下經營范圍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1、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2、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江蘇太平洋造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資3911.424萬美元,出資比例74.08%;香港聯合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出資1320萬美元,出資比例25%;揚州金地投資有限公司出資48.576萬美元,出資比例0.92%。
(二)大洋造船資產
大洋造船資產包括應收賬款、土地、房屋建筑物、構筑物、機器設備、原材料、在建船舶、水工工程等各類資產,具體情況可參考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三)大洋造船負債
大洋造船負債包括職工債權、稅款及社保債權、有抵押的債權、普通債權。除職工債權外有478家債權人申報了債權,合計申報債權4,554,530,442.69元,目前管理人已審核467家,尚有11家待審核,最終負債金額需債權人會議核查后由廣陵法院裁定確認。
二、報名條件
有意向參與大洋造船重整的投資人(以下簡稱意向投資人)應具備以下報名條件:
(一)意向投資人系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應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意向投資人系自然人的,應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沒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
(二)意向投資人應具有充足的資金實力,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時間內支付償債資金。
(三)意向投資人應承諾不改變大洋造船的主營業務。
(四)意向投資人對大洋造船的經營方案應符合當地政府的產業政策。
上述報名條件僅為管理人對意向投資人的最低要求,管理人對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意向投資人并不承諾其一定能參與重整。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意向投資人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17:00前至管理人指定地點向管理人提交報名材料。管理人不接受郵寄、快遞等其他方式遞交報名材料。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1、報名地點:揚州市廣陵區李典鎮新壩沈王村大洋造船辦公樓5樓
2、聯系人:李強律師 丁可律師
3、聯系電話:13605195717(李強)、13347808008(丁可)
(三)報名時提交的材料
1、報名意向書(含參與重整的明確意思表示)。
2、意向投資人簡介(含基本信息、主營業務、資產負債,如有船舶制造或管理經驗的應予以簡述)。
3、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報名參與重整的應提交股東會決議(公司法人)或有權機構的決議(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4、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報名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最近三個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成立不滿三年的應提交成立以來的年度財務報表)原件;自然人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5、同意對知悉的大洋造船情況予以保密并愿意簽署保密協議的承諾函。
對上述報名材料應加蓋意向投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自然人報名的應簽署本人姓名。
意向投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
四、意向投資人權利、義務
(一)盡職調查
意向投資人按本公告遞交報名材料并獲得管理人確認且簽署保密協議之后,可對大洋造船開展盡職調查、實地考察,管理人將協調大洋造船予以積極配合。無論是否盡職調查,若意向投資人最終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的,應接受大洋造船現狀(包括但不限于各類資產存在的各項風險、瑕疵;大洋造船股權工商變更過戶的風險等狀況)。
意向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或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
(二)非排他性
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資人報名僅是對意向投資人的基本信息、報名條件進行登記,不構成對意向投資人經營能力、資信狀況等認可和評價,不可視為是管理人接受該意向投資人對大洋造船進行重整。
管理人有權視本次報名情況決定是否開展下一輪的公告報名,且有權修改報名條件、報名材料等事項,亦無需向本次報名的意向投資人解釋理由。
(三)確定重整投資人
管理人在全部公告報名(包括此后可能存在的后續公告報名)結束后,管理人將根據報名情況通過商業談判或競爭性遴選的方式確定最終的重整投資人。所有報名的意向投資人有權決定是否參與下一步確定最終重整投資人的工作,但決定參與的意向投資人需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
具體的商業談判或競爭性遴選的規則、文件由管理人另行制定并通知合格報名的意向投資人。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管理人編制,解釋權歸屬于本管理人。
熱忱歡迎各地單位、各界人士報名參與大洋造船重整投資。
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