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間,中遠海控(601919.SH;01919.HK)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作出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函[2018]第 12 號),決定對中遠海控收購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00316.HK,東方海外)股權案不予禁止。
這也意味著中遠海控收購東方海外已經通過中國政府部門反壟斷審查。
而根據之前所宣布的完成收購案所需的五大先決條件(通過中國反壟斷審查、獲得發改委等國家部委批準、通過歐盟發壟斷審查、通過美國反壟斷審查、獲得股東大會通過),中遠海控宣布本次要約收購中的先決條件已達成。
紛擾無礙
2017年7月7日,中遠海控聯合上港集團(600018.SH),以每股港幣 78.67元向東方海外全體股東發出附先決條件的自愿性全面現金收購要約,收購總價約63億美元。
就在此次要約收購案順利推進之時,今年春節左右,有報道稱,鑒于中美摩擦引發的美國對中國資本的限制,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在評估中遠海控對東方海外的收購,主要因為東方海外擁有長灘集裝箱碼頭(LBCT)的特許經營權至2052年。CFUIS的調查讓中遠海控獲得該碼頭控制權的前景令人擔憂。而在6月29日最新的公告中,中遠海控并未提及長灘集裝箱碼頭的相關情況。《航運交易公報》與中遠海運集團相關人士溝通得知,目前這起要約收購案還在推進之中,如果有新的進展會及時公告。
中遠海控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黃小文此前在4月3日中遠海控召開的2017年業績發布會上表示,對于東方海外的收購進程是正常的。“我們會根據美國的相關要求去審核和報備。我們也希望能夠通過努力去推動交易的順利完成。去年我們要約收購時宣布的時間表是沒有變化的。”
《航運交易公報》認為,中遠海控在既定的時間表之前宣布此次要約收購的先決條件已經達成,大概率意味著中遠海控收購東方海外已成事實,也是給利益相關方吃下一顆定心丸。
第一梯隊
顯而易見的一點就是,通過收購東方海外,中遠海控旗下的中遠海運集運的運力規模將超越達飛輪船成為全球第三,成功躋身第一梯隊。
根據Alphaliner截至6月29日的數據,中遠海運集運現排名為全球第4,東方海外排名為全球第8,雙方合計運力規模達到272.52萬TEU,成功超越達飛輪船,距離第2位的地中海航運運力規模相差56.54萬TEU。
而在聯盟格局中,由于中遠海運集運和東方海外同屬OCEAN Alliance,因而三大聯盟的競爭格局未變。但在OCEAN Alliance內部,隨著并購案逐步完成,4家成員未來將變成3家,中遠海運集運攜運力規模以及大船規模上的優勢,勢必將增加在聯盟中的話語權。
收購案完成之后,東方海外依然是作為獨立品牌運作。按照此前發布的消息,中遠海控至少兩年內繼續聘用東方海外現有員工并維持現有薪酬及福利體系。除此之外,東方海外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將得以保留,并將東方海外的總部及管理職能繼續留在香港;中遠海控將進一步發揮雙方的全球網絡優勢,為香港的經濟繁榮與國際航運中心的建設發揮作用。
協同效應
2017年,中遠海控實現營業收入為904.64億元,同比增長27.13%;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6.62億元,同比2016年的虧損99.06億元,成功扭虧為盈。全資子公司中遠海運集運和控股子公司中遠海運港口(01199.HK)在2017年均取得較好的經營業績。其中,中遠海運集運實現量價齊升,完成貨運量2091.37萬TEU,同比增長23.7%;中遠海運港口碼頭總吞吐量為1億TEU,可比口徑下同比增幅達13.4%。
而東方海外在2017年也取得了良好業績,全年實現收益61.08億美元,同比增長約15.29%;歸屬于股東的溢利為1.38億美元(2016年為虧損2.19億美元),可謂大幅扭虧。
以“穩健”著稱的東方海外一直都是班輪市場的績優生,其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業內表現搶眼。從近五年的業績來看,東方海外僅在2016年虧損,其余四年均獲得盈利。與此同時,東方海外的財務狀況也相當健康,其資產負債率近年來都維持在50%左右,這對于重資產的航運業而言實屬難得。
中遠海控表示,本次收購預計在航線網絡及運力布局優化、供應商相關成本優化、集裝箱箱隊整合、收益管理能力提升、運營標準化、低成本化等方面為上市公司集裝箱及碼頭等業務帶來明顯的協同效應。此前有分析認為,雙方的協同效應現值約為26.94億美元。而一旦東方海外良好的運營和管理經營在中遠海控得以推廣后,基于規模效應計算,中遠海控自身的業績也會大幅增長。
而收購所需要花費的巨額資金,中遠海控也早有準備。中遠海控已經與中國銀行簽署協議,中國銀行將安排其境外分支機構向中遠海控提供總金額不超過 65 億美元的銀行過橋貸款。一旦中遠海控正式進行收購時,相關方將就該等過橋貸款簽署正式的貸款協議。
東方海外收購案相關過程
2017年7月7日,中遠海控宣布,擬通過境外全資子公司Faulkner Global Holdings Limited與聯合要約人上港集團BVI發展有限公司聯合提出對東方海外現金收購要約。
2017年7月18日,中遠海控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草案信息披露的事后問詢函》,根據《問詢函》的要求,中遠海控于7月26日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及回復,同時按照《問詢函》的要求對《中遠海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等文件進行了修改及補充。
2017年8月28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此次要約收購東方海外準予備案。
2017年10月16日,中遠海控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表決收購東方海外,收購及全面要約議案獲99.9%出席股東投贊成票獲得通過。
2017年10月23日,中遠海控發布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稱,截至目前,要約收購東方海外國際涉及的、根據經修訂的1976年《美國哈特-斯科特-羅迪諾反壟斷改進法》相關規定下的美國反壟斷審查所適用的等候期(包括任何延期)已經屆滿,此次要約收購已經完成美國反壟斷審查。
2017年12月5日,中遠海控發布公告稱,就歐盟委員會根據《歐盟合并條例》進行的反壟斷審查方面,歐盟委員會已決定允許本次此次收購繼續進行,此次要約收購已經完成歐盟的反壟斷審查。
2018年5月15日,國家發改委下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發改辦外資備(2018)347號),同意對中遠海控等收購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股權項目予以備案。
2018 年6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原商務部反壟斷局)作出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函[2018]第12號),決定對中遠海控收購東方海外股權案不予禁止。本次要約收購中關于通過中國政府部門反壟斷審查的先決條件已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