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泰國普吉8月7日電 泰國普吉府海事官員7日在新聞發(fā)布會上就普吉游船傾覆事故通報情況說,傾覆游船“鳳凰”號有望在12日被打撈出水,對相關(guān)人員的責任追訴及賠償工作均在積極推進中。
普吉府海事辦公室主任威瓦·齊徹翁說,打撈工作由泰國交通部下屬海事廳負責,準備工作已于2日啟動,只要天氣情況允許,“鳳凰”號就有望在12日被打撈出水。
威瓦·齊徹翁表示,“艾莎公主”號的調(diào)查工作進展較快,泰檢方已于7日當天對相關(guān)責任人提起訴訟。
普吉府警察局局長提拉蓬·提乍龍在發(fā)布會上介紹說,目前,專家已完成對此前打撈成功的“艾莎公主”號的檢查工作。警方認定,56歲的船長湄塔·林沙昆“操作導(dǎo)致游船處于不安全狀態(tài),危及相關(guān)人員人身安全”等行為觸犯刑法,同時認定懶貓公司員工、26歲的彭大遷“疏忽大意,危及他人身心健康”。
提拉蓬說,就“鳳凰”號傾覆一事,已有60人至70人接受傳喚并錄了口供。他表示,造成事故的第一因素是天氣突變,海上出現(xiàn)暴風雨后,有其他公司游船選擇躲避或返航,也有游船與“鳳凰”號一樣繼續(xù)航行但未發(fā)生傾覆,因此認為“鳳凰”號傾覆與船體本身和船長的判斷等多方面因素有關(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