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解放日報·上觀新聞刊發《崇明第一漁村最后的“沙灘船廠”:揚塵漫天,光靠環保處罰就行嗎?》記者調查,報道崇明區陳家鎮奚家港漁業村的“新漁船廠”存在揚塵污染問題。記者實地采訪后了解到,該船廠建成近33年,由于技術設備和環保措施落后,作業時會產生大量粉塵,污染環境。當天,記者就該問題詢問做客“區長訪談”的崇明區區長李政。李政表示:任何企業,環保達標是必須堅守的底線。
報道刊發后,相關職能部門實地檢查新漁船廠,了解其生產與整改情況。7月26日,因為船廠噴砂設施達不到環保要求,區環保局對其進行了查封。目前該廠已停產。
環保不達標,船廠自愿選擇停產
據介紹,新漁船廠因機械設備老化已不適應業務發展需要,經營狀況不佳,員工也大多年邁且維修技能不足,只能從事一些小修業務;稍大的修理業務,漁民基本已選擇去浙江、江蘇等地的船廠。
船廠在噴砂作業時,雖然配備移動式粉塵收集處理設施;但在實際噴砂過程中,效果有限,粉塵依然存在無組織排放現象,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區環保局予以了立案查處。不過,要完全達到環保要求,需要較大投入對粉塵收集裝置進行改造;而本就經營不佳的船廠表示無力承擔,因此自愿選擇停產整改。區環保局與屬地陳家鎮政府表示,將進一步監督企業整改落實。
新漁船廠的實際使用土地屬于鎮村集體土地,包括水面和船塢在內約4畝左右,停業后將由政府出面清理,實行建設用地減量化,恢復灘涂。
7月17日記者實地采訪時拍攝的畫面,船塢上停著3艘待修漁船。
安置船廠員工,幫助就業轉型
新漁船廠的員工均為陳家鎮奚家港漁業村村民,以修船謀生。船廠停產后,員工怎么辦?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為解決崇明漁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政府就出資為全區漁業村戶籍人口中年滿16周歲以上的人員,一次性繳納了15年鎮保。新漁船廠原有41名員工,其中23名已年滿60周歲,目前已享受退休待遇;剩余的18名員工,根據性別、年齡、技能等不同情況,結合員工自身實際和就業意愿,由鎮相關部門適時組織培訓,以便讓他們更快更好地適應新的崗位,新的工作。
具體擬作如下安置:鎮有關部門負責的公益性崗位,如河道保潔、家政服務、社區保安、公益林養護等現有人員退休、離職等缺額遞補時優先遞補,擇優錄用;在生態建設發展中需新增的就業崗位優先錄用;對有技術特長的員工,與本鎮相關企業協調后推薦就業。
舉一反三,監管其他船廠環保問題
按照《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產生粉塵、廢氣的作業活動具備收集或者消除、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件的,作業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不得無組織排放。對于修造船企業,區環保局將通過新漁船廠案例,舉一反三,一方面加強服務指導,另一方面強化執法監管。對修造船企業粉塵無組織排放等難點問題,通過綜合運用行政法律手段,督促企業按照環保要求和標準,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