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淮安10月11日電 見一條停泊在河道里的鐵制泥駁船無人看管,便四處聯系廢品收購公司將其偷偷賣掉。2018年9月29日,經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沈某和田某因犯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和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2017年12月的一個早晨,“船老大”劉某到派出所報案,聲稱自己停在蘇北灌溉總渠河道內的一條鐵制泥駁船不翼而飛。這條船重達30余噸,2010年左右劉某花了17萬元在泰州一個二手船舶市場購得,后又花費10萬元在一個船廠進行了升級改造。2016年2月,在做完一單碼頭拓寬工程后,劉某將這艘泥駁船停在了蘇北灌溉總渠的北岸。后因生意清淡,泥駁船一直停在此處。劉某經常順道過來看看自己的船,還拜托住在附近一條漁船上的漁民幫忙照看。
2017年12月,劉某再次來到灌溉總渠,發現自己的水泥駁船不翼而飛。心急如焚的劉某順著灌溉總渠往下游尋找了十幾公里,一直走到洪澤湖的高良澗船閘,卻依然沒有自己船舶的蹤影。
警方在接到報案后隨即展開偵查,經過走訪發現沈某、田某有作案嫌疑。警方經過蹲守,最終將兩人抓獲歸案。到案后沈某交代,自己在總渠附近一工廠做保安,上下班時候注意到在總渠北岸停靠著一艘泥駁船,用纜繩系在岸邊的欄桿上,已停靠大概有1年時間,卻從未見到過這艘船的船主。沈某想著最近手頭有些緊,于是就動了歪心思,想悄悄的將這船偷賣掉。2016年底他找到自己的老表田某合計盜船,兩人一拍即合。
2016年12月,兩人謊稱這是一條從上游飄來的“無主船”,與一家廢品收購公司達成交易,雙方協商以1.1萬元的價格成交,并支付了定金2000元。直到2017年12月10日,廢品收購公司終于聯系沈某二人,用一臺挖機將船舶打撈至岸邊,并帶來切割設備對船體進行切割。切割了10天左右,最終將船體拆解成200余塊鐵板后用卡車拖走。
當警方趕到這家廢品收購公司大院時,發現泥駁船已無完整船身,全部變成大小不一、重量不等的鐵板塊,經過稱量總重量為30.18噸。
由于失主不能出示船舶價格方面的有效信息,而且被盜船舶已被拆解,物價部門也沒有做出價格認定,沈某兩人的盜竊數額以被盜船舶被切割成的31.08噸重鐵塊的價值進行認定。最終,檢察機關以2016年底廢鐵市場價格3角/斤進行計算,認定沈某二人盜竊數額合計為18648元。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作出前述判決,同時公安機關查繳的泥駁船廢貼板塊30.18噸以及沈某二人自愿退賠的5萬元一并發還被害人劉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