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實施方案》明確了福建省省級黨政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機構設置等內容,確定共設置省級黨政機構60個,其中黨委機構19個、政府機構41個。其中,在省海洋與漁業廳有關統籌海洋經濟發展和漁業管理相關職責的基礎上,組建省海洋與漁業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10月26日上午,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正式掛牌,開始履行職責,對外開展工作。副省長李德金出席揭牌儀式。
福建省副省長李德金(左)和省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林錫能(右)一道揭牌
李德金指出,要充分認識設立海洋與漁業局的必要性,完成好機構改革這一重大政治任務。要深刻理解國家海洋強國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意義,深入研究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賦予的新職責,為全面推進海洋與漁業工作打下基礎。要配合省委編辦盡快做好職能劃轉和“三定”工作。要建立健全制度,發揮領導班子表率作用,做到工作不斷、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干勁不減。要抓緊抓實,不折不扣完成各項既定目標任務,為建設新福建作出新貢獻。
省海洋與漁業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海洋經濟和漁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協調推進我省海洋經濟發展相關職責,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承擔我省漁業漁港管理職責,承擔維護海洋與漁業生產秩序、漁業執法等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