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破產審判白皮書,公布破產審判十大典型案例。記者注意到,十大案例中,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群發化工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嘉聯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整案等在揚州影響較大,備受市民關注。
A、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基本案情】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洋造船),是揚州市首家獲得全國一級I類鋼質船舶生產企業資質的造船企業,技術和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和良好的國際聲譽。大洋造船雖然擁有完整的生產線和設施設備、400多畝固定的生產場所以及充裕的生產訂單,但進入2016年后,因缺乏持續融資能力而陷入資金鏈斷裂的困境,全廠近萬名職工陸續分流直至全面停產。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陵法院)于2017年7月24日受理大洋造船破產清算。經各方面的努力,在債務人自身無法經營的情況下,通過市場化途徑果斷運用租賃經營恢復生產,為大洋造船成功重整創造了基礎條件。
廣陵法院商請、協調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資金參與重整,樹立投資人對大洋造船的信心,引進央企國機集團下屬企業作為主投資人參與重整。相應重整計劃草案主要內容:一是原出資人股權無償讓渡;二是重整投資人為大洋造船重整提供22.86億元人民幣作為償債資金;三是以中型批量船舶及高端海工產品為戰略支點,謀求在目標市場上產品的差異化優勢,重塑大洋造船的產業競爭力;四是職工債權、稅款全額受償,其他優先權范圍內債權全額受償,每戶普通債權人25萬以下100%受償,超出部分按5%比例清償。
今年8月1日,該計劃草案通過大洋造船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各債權組表決,8月6日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后重整計劃得以順利執行,投資人已按期支付了第一批清償款。
【工作亮點】創造性地運用租賃經營方式促使企業先恢復生產,防止設備滅失、損壞以及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流失,保存企業重整所需營運價值;支持地方政府配資參與重整,精準推送尋找戰略投資人,爭取中小債權人支持,促成重整計劃草案高票通過,實現了地方重大企業破產重整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政治效益最大化。
B、江蘇群發化工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基本案情】江蘇群發化工有限公司總負債4.45億元,資產負債率123.53%,已明顯喪失清償債務能力,債權人達645戶,需要安置的職工2009名。在資產變現階段,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函告管理人應當依照《企業破產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選擇有關機構,切實維護全體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此后,管理人選擇了揚州市拍賣行有限公司、揚州潤揚拍賣有限公司等四家拍賣機構,聯合對江蘇群發化工有限公司破產財產實施拍賣。法院發現上述四家拍賣機構未經權、擅自發布聯合拍賣公告,且其中兩家非法院入冊的中介機構,遂對管理人提出嚴肅批評,并作出監督事項決定書,及時制止管理人的行為。經過4年多努力,已順利完成清產核資、清收債權、安置職工、審計評估、財產處置及分配等一系列破產清算工作。
【工作亮點】對破產管理人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糾正,本案系揚州首例依法向破產案件管理人送達監督事項決定書,通過法律措施履行法院對管理人監督職責的案例
C、揚州嘉聯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整案
【基本案情】揚州嘉聯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聯司)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開發的蜀崗玫瑰園小區建成少量房屋但未交房,2014年后,公司債務纏身缺乏清償能力,31件案件進入強制執行。2015年8月5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嘉聯公司破產重整案,重整目標包括完成項目開發、全額保障優先債權、向購房人交房、普通債權清償優于模擬清算。經債權人會議審核,嘉聯公司無爭議債權約11億元,含職工債權97萬元、稅款75萬元、購房款6660萬元、工程款及抵押優先債權1.9億元、普通債權96戶計債權額約8.1億元。企業資產評估約8.2億元,模擬清算中普通債權清償例約45%。經債委會多次磋商,管理人最終開展洽談投資者并競價遴選工作,港資佳源集團旗下港源公司競價勝出。相應重整計劃草案主要內容:一是原出資人股權無償讓渡;二是投資人投資8.9億元清償債務及支付重整費用,若不足,投資人補足,若剩余,則用于項目開發;三是恢復項目開發按計劃向購房人交房;四是職工債權、稅款全額受償,其他優先權范圍內債權全額受償,每戶普通債權人10萬元以下100%受償,超出部分按68%比例清償。該計劃草案經表決,出資人反對,其他組別投票通過,其中普通債權組贊成人數55.32%,代表債權額67.02%,優先債權組贊成人數100%,代表債權額100%。揚州市中級人民院在審查后,于2017年2月裁定批準重整計劃。
【工作亮點】運用公開競價方式,成功招募房企投資人,企業重整成功,公司恢復運營,購房合同得以履行,債權獲得較好清償。在重整程序終結后,管理人自愿將部分報酬捐贈于破產基金,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當地破產案件啟動資金保障不足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