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城區江口水路運輸有限公司:
你司報來《關于要求延期建造船舶的申請》收悉。根據《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12年625)及《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5號)相關規定,結合北江(市區河段)游船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清遠市北江(市區河段)游船整治工作會議紀要》(〔2018〕1號)的精神,經研究,同意你司“粵清遠客6128”、“粵清遠客6118”建造批文(清市交復函〔2017〕20號)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前開工建造,逾期不動工建造不再延期。
附件:1.《清遠市北江(市區河段)游船整治工作會議紀要》
(〔2018〕1號)
2.關于同意清遠市清城區江口水路運輸有限公司報
廢更新兩艘客船的批復(清市交復函〔2017〕20號)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