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進行修訂,并發布《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18年修訂)》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其中,只有《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未對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設備的有關裝備、產品、零部件作出調整。
針對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設備,《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中有5處調整并新增1個類別。在滿足持有合同訂單的要求下,作業水深不小于500米的半潛式鉆井平臺,生產率不小于3500立方米/小時的大型絞吸式挖泥船,泥艙容量大于1萬立方米的大型耙吸式挖泥船,功率不小于5000千瓦、缸徑為300~500毫米(包括300毫米、500毫米)的低速柴油機,功率不小于1000千瓦、缸徑不小于200毫米的天然氣及雙燃料發動機均由無執行年限調整為2020年。也就是說,以上五型船舶或裝備的免稅執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另外,新增了無執行年限的、作業水深不小于20米、養殖容積不小于3萬立方米的深海養殖平臺。
《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18年修訂)》也針對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設備的部件及其執行年限作了調整,刪掉了包括半潛式鉆井平臺的船用高壓電纜、大型絞吸式挖泥船主推進系統的舵漿在內的共14個一級部件;增加了極地科考破冰船的電站設備系統、科考動力定位系統,以及深海養殖平臺的死魚處理系統、漁網傳輸設備、便攜式洗網機等5個一級部件。關于執行年限,低速柴油機的軸承磨損監測裝置、缸壓實時監測系統由無年限調整為2019年;低速柴油機的活塞環,天然氣及雙燃料發動機的增壓器、軸瓦、活塞環維持2019年不變;新增的深海養殖平臺的3個一級部件,以及獨立C型液化天然氣運輸船的液貨系統設備、綜合自動化系統均為無年限;其余均為2020年。與《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一致,列明執行年限的零部件的免稅執行期限均截止到該年度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