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遠海發(02866.HK)公布,為補充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中遠海運發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遠海發香港”)流動資金、拓寬融資渠道,中遠海發香港擬通過下屬單船公司中海之春航運有限公司、中海之夏航運有限公司、中海之冬航運有限公司、中海渤海航運有限公司(作為船舶出售方,以下簡稱“船舶賣方”)以4艘集裝箱船舶作為轉讓標的及租賃物,與Financial Products Group Co.,Ltd.(以下簡稱“FPG公司”)下屬公司開展售后回租業務。
船舶賣方擬以2.67億美元(約18.32421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向FPG公司下屬FPG Shipholding Panama 48 S.A.,FPG Shipholding Panama 49 S.A.,FPG Shipholding Panama 50 S.A.及FPG Shipholding Panama 51 S.A.(作為船舶購買方,以下簡稱“船舶買方”)出售上述船舶,同時,FPG公司下屬Ship No.140 Co.,Ltd.、Ship No.141 Co.,Ltd.、Ship No.142 Co.,Ltd.、Ship No.143 Co.,Ltd.(作為船舶擁有人,以下簡稱“船舶擁有人”)再以光租形式將上述船舶租賃給中遠海發香港(或其下屬公司)。
通過本次售后回租業務,公司利用集裝箱船舶盤活公司固定資產,拓寬融資渠道,優化公司債務結構,為公司的經營提供長期資金支持。本次擬進行的售后回租業務,不影響公司船舶的正常使用,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其風險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