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 1月15日晚間,天海防務F10個股資料發布公告稱,因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履約保證金等,公司決定終止向萬勝實業轉讓部分股權及實控權。
公告顯示,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劉楠及其一致行動人佳船企業的《通知函》,劉楠及佳船企業決定終止與萬勝實業于2018年9月7日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及《表決權委托協議》。
據了解,2018年9月7日,劉楠、佳船企業作為協議轉讓方曾與萬勝實業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和《表決權委托協議》。根據《股份轉讓協議》,擬將劉楠持有的天海防務4500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69%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轉讓給萬勝實業。根據《表決權委托協議》,轉讓方劉楠及佳船企業擬在《股份轉讓協議》生效后,將其于該協議生效時直接持有的天海防務股份對應除分紅、轉讓、贈與或質押權利外的股東權利獨家、無償且不可撤銷地委托給受讓方萬勝實業行使,委托期限為五年。
受讓方萬勝實業未在《股份轉讓協議》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300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2018年11月18—19日,轉讓方劉楠及佳船企業通過微信及書面等方式督促萬勝實業盡快履行《股份轉讓協議》項下的相關義務。截至2019年1月15日,受讓方萬勝實業仍未按照《股份轉讓協議》的約定支付履約保證金,且未與天海防務協商關于向天海防務提供3000萬元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息借款的事宜。
2019年1月15日,轉讓方劉楠及佳船企業通過微信及原件快遞方式向萬勝實業發出《通知函》,明確指出,“由于萬勝實業未按照《股份轉讓協議》的約定履行支付履約保證金的義務,亦未與天海防務協商關于向天海防務提供3000萬元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息借款等事宜,導致《股份轉讓協議》及《表決權委托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特此通知萬勝實業,自該通知函送達貴方之日起,《股份轉讓協議》及《表決權委托協議》終止;同時轉讓方保留追究相關方不履行《股份轉讓協議》及《表決權委托協議》項下義務的責任的相關權利。
天海防務表示,劉楠及佳船企業仍將致力于尋找新的戰略投資者及合作方,致力于解決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的債務問題,盡最大努力維護上市公司及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同日晚間,天海防務發布關于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佳船企業的通知,獲悉其持有公司的1400萬股股份被司法凍結。截至2019年1月15日,佳船企業合計持有天海防務股份約為1441.53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5%,累計被司法凍結的公司股份約1441.53萬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數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