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涉幾條人命,這起事故的真相需要被還原。期望當地的調查進展和結果能跟上民眾期許的節奏,以打消公眾的疑慮。
一起事故引發一場舉報,一場舉報激起一陣輿論漣漪。3月14日發生在遼寧東港市的一漁船翻覆事故,就連著這樣的“下文”:該事故共造成6名船員落水失蹤,如今事發已有13天,但失蹤人員仍未找到。而一份近日在網上流傳的失蹤船員家屬聯名請愿書,則預示著此事原委似乎并不簡單。
據新京報報道,該請愿書直指事故系黑惡勢力撞沉所致,家屬們稱,事發海域原為公共捕撈區,長期被涉黑惡勢力霸占,翻覆漁船因未交費用遭其報復。而有目擊者表示,親眼看到撞船瞬間;網上還有該漁船翻覆的視頻。東港市有關方面回應,因事發海域還涉及丹東市管轄范圍,需兩地聯合調查,對此暫不予回應。
到底是純屬偶然的事故,還是人為制造的命案?僅憑單方說法,顯然還難為此事定性,這也需要借助權威調查去廓清。
盡管《東港市人民政府關于“3·14”沉船事故搜救調查情況的通報》中并未披露事發原因,但無論是該通報提到的“對于群眾舉報的各類線索,執法部門已按照相關工作機制展開調查”,還是負有代管之責的丹東市官方回應的“正在調查中”,都表明對此次事故的調查已摁下“啟動鍵”。
▲《東港市人民政府關于“3·14”沉船事故搜救調查情況的通報》
調查需要時間,輿論發酵卻不會因此“暫停”——非靜態化的輿情中內含的民意趨向,往往也是推動、影響重大事件調查的重要外部因素。這些民意趨向,經常夾雜著常識常理常情與經驗化判斷,與執法司法動作“迎面相遇”。
就此次事故而言,漁船翻覆、6人失蹤,不會是無緣無故,肯定對應著“天災”或“人禍”之類的可溯之因。雖說目前事故相關信息披露有限,這為歸因定性帶來了難度,但那份作為線索出現的請愿書,卻充當了網友們在“信息真空”語境中打撈真相的路線圖——即便有很多說法仍待證實。
這份請愿書描述的情形,可以說是相當惡劣。請愿書既指向了對事故現場的還原:在事發捕撈區,因未交保護費,黑惡勢力用多艘船將受害漁船圍困,并投擲石頭等銳器打砸船員,等船員進船艙避難后,迅速用船只將漁船撞沉,不管6名船員死活。
同時,請愿書也表達了對該團伙日常作惡的指控:長期以來,該區域被這幾人“壟斷”,他們對來此正常作業的漁船強行收取高額費用,每條船每天強行收取1萬元,對不交錢的船只和漁民恐嚇、毆打、沖撞、殘害,當地漁民深受其害。
這些情況屬實與否,仍待查證。但在執果索因的不少網友看來,黑惡勢力撞沉的惡劣行為跟“6人失蹤”的嚴重后果之間,似乎可以構成完整因果鏈。那艘漁船何以翻覆,6人何以沒能逃生,為什么會有目擊者看到的“撞船”情景……順著“黑惡勢力”的線索生成的邏輯鏈條,儼然為這些疑問提供了能自洽的答案。
▲資料圖。
再加上那些家屬寓于“簽名并按下指印”之中的實名舉報意味,對“涉黑人員”的點名曝光,還有目擊者說法對其的印證,這更讓很多人對家屬方的爆料傾向于采信。
在此情形下,東港當地循跡展開調查,也是合乎公眾期許的舉動。考慮到是點名曝光,而“長期壟斷捕撈區”的指控又已超出個案,指涉的是長期行為,調查取證也能更有針對性。
如果舉報情況不假,那顯然有必要基于“除惡務盡”要求將其鏟除。事實上,僅是去年,東港當地曾多次開展對海上黑惡勢力的打擊:去年5月,東港市委書記聽取全市落實“海上亂象”整治工作情況匯報時,就提到要積極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打漁霸、船霸、港霸等黑惡勢力;7月份,當地公安部門披露,重拳打擊非法圈占海域、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漁民錢財等犯罪行為,打掉三個海上惡勢力犯罪團伙;8月份,又明確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與開展公共海域聯合專項執法緊密結合。若這次事故確系黑惡勢力所為,那說明重拳之下仍有盲點,對揭發黑惡的線索仍需加強摸排和嚴查,絕不姑息。
關涉幾條人命,這起事故的真相需要被還原。當地調查已介入,公眾不妨給真相一點時間。期望當地的調查進展和結果能跟上民眾期許的節奏,以打消公眾的疑慮。
文/仲鳴(媒體人) 編輯 孟然 校對 郭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