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漁船和捕撈許可業務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漁船和捕撈許可有關業務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確保船網工具指標和捕撈許可證審批發放業務順利開展。其中,多項要求與漁船設計和建造業務有關。業界人士認為,新修訂的《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后,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此次《通知》的出臺將為完善漁船管控制度、加強漁船規范管理發揮積極作用。
按照《規定》要求,建造、更新改造、購置和進口漁船,必須經有審批權的主管機關批準,并取得《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對于未取得或違反船網工具指標的管理問題,《通知》明確,對建造漁船,其安放龍骨日期或船舶處于類似建造階段的日期早于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的簽發日期,以及建造、更新改造和進口漁船,其漁船檢驗證書的簽發日期晚于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有效期的,視為未取得合法有效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制造、更新改造和進口漁船。
同時,對未取得船網工具指標或者未按照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核定的內容建造、更新改造、購置和進口漁船的,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及漁政漁港監督機構不得為其辦理漁業船舶登記和捕撈許可證審批手續,并依法依規對涉案船舶和修造船廠予以處理,堅決制止非法建造或更新改造漁船行為。
按照《規定》要求,建造和更新改造(增加主機功率)漁船,在申請辦理船網工具指標時,申請人須提供漁船設計圖紙。對于建造或更新改造漁船提供的設計圖紙問題,《通知》明確,提供的漁船設計圖紙應包括總布置圖、漁撈設備布置圖和船體說明書等主要圖紙,圖紙上記載的信息至少應包括船長、型寬、型深、總噸位和主機功率等船舶基本技術參數信息,且設計圖紙應依法經過有審批權限的部門批準,在圖紙上有圖紙審查批準印章或者單獨出具的圖紙審批函等。
此外,《通知》還對漁船滅失、拆解或銷毀后申請建造和更新改造漁船、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延續,和捕撈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依法延續等問題的處理提出了明確意見。
漁船管理和捕撈許可制度是漁業管理最基本的制度。業界人士分析認為,新修訂的《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對漁船和捕撈許可管理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體現了許多新理念和新要求,在貫徹執行中難免遇到困難和問題。漁業主管部門正在抓緊修訂與新制度相互銜接的配套規定和管理措施,如加快推進捕撈輔助船、休閑漁船、漁撈日志等相關管理措施出臺,確保《規定》有效落實。
“放管服”激發漁業裝備發展新動力
經過多年努力,國內各地漁船管理逐步完善,形成了漁船規范建造、定點拆解、合法生產的良好局面。但是,漁船管理仍然是很多地區漁業管理的重點和難點。由于種種原因,漁船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比如違規建造漁船和隨意標注柴油機型號、功率等。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根本解決,不僅會給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和實施安全監管造成很大困難,而且會給漁業裝備自身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遵循“依法規范、簡政放權、強化監管”的原則,新修訂的《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將漁船分類分級分區管控的新規定和“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制度化。隨著漁業管理“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進,以新《規定》為基礎的漁船管控和捕撈許可管理制度體系將加快建立。這將為漁船管理帶來許多新的變化,也將為漁船裝備的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首先,強化監管為漁業裝備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提供了保障。未來漁船管理將進一步強化漁船源頭管控,嚴格船網工具指標審批,加強漁船建造和修造船廠及柴油機制造企業的監管,嚴禁非法造船和隨意標注柴油機型號、功率,嚴禁審批建造“拖網、帆張網、三角虎網”作業漁船。同時,要建立國內捕撈輔助船、休閑漁船和徒手作業捕撈許可管理制度。這些無疑為有實力的企業提供了更多發展空間。
其次,簡政放權也為漁業裝備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下放審批權限,賦予漁業組織一定管理權限,有利于調動各方積極性,加快推進更多合規建造項目的實施。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機制的改革,也催生了第三方建造監理、社會化檢驗檢測服務等市場,有利于形成共同提升漁業裝備質量和技術水平的行業氛圍。積極適應漁船管理形勢的這些變化,將有效促進漁業裝備相關業務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