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青島港(601298.SH;06198.HK)發布公告稱,青島港收到控股股東青島港集團發來的《關于接受無償劃轉威海港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事項的通知》。青島市國資委、青島港集團、威海市國資委、威海港集團有限公司(威海港)簽署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 威海市國資委將其持有的威海港 100%股權(不含非經營性資產及對應負債)無償劃轉給青島港集團。本次無償劃轉尚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本次經營者集中申報。
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后,青島港集團將持有威海港100%股權,成為威海港的唯一股東。此舉將形成山東省區域港口發展合力,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服務于區域經濟發展。
同業競爭釋疑
威海港的主營業務為集裝箱、金屬礦石、煤炭等貨物的裝卸和配套服務、物流及港口增值 服務、港口配套服務、融資租賃服務、客滾班輪運輸業務等;青島港的主營業務為集裝箱、金屬礦石、煤炭、原油等貨物的裝卸和配套服務、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務、港口配套服務、金融服務等,威海港與青島港在主營業務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同業競爭。
考慮到威海港規模相對青島港較小且威海港貨物處理能力較為有限,威海港和青島港在主營業務上的競爭程度有限。此外,考慮到青島港集團出具的《關于解決和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預期本次無償劃轉不會對青島港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為保護青島港的合法利益,維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利益,青島港集團作出如下關于解決和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
一是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的情況下, 按照有利于維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積極規范和發展上述競爭業務及資產,為該等業務及資產注入青島港創造條件,并自威海港股權工商變更登記及國有產權變更登記完成后36 個月內,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天津港集團和青島港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文件,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程序后注入青島港。
二是青島港集團作為青島港控股股東期間,不會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限制青島港正常的商業機會,不會從事任何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動。
三是青島港集團作為青島港控股股東期間,將繼續履行此前作出的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相關承諾。
山東港口整合再邁一步
此次威海港資產無償劃轉至青島港,標志著山東省港口進入深度整合期,成功完成資產劃轉后,意味著山東省整合的第二步大體完成。
山東省港口整合分為三步走,首先是組建渤海灣港口集團;其次是以青島港為平臺整合威海港,形成青島港、渤海灣港、煙臺港和日照港四大集團的格局;最后一步則是適時組建山東港口投資控股集團公司,統籌全省港口發展。
按照三步走戰略推進路徑來分析,2018年3月28日,渤海灣港口集團正式掛牌成立。截至2019年6月份,已實現東營港、濰坊港等港口資產的劃轉,濱州港的資產劃轉已指日可待。
2019年2月25日,青島、威海兩市領導舉行會晤,青島市表示,“青島港與威海港有著廣闊的合作空間,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進一步加強交流合作,努力推動雙方做大做強,實現1+1>2的效果”;威海市表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港口資源整合的部署要求,主動'靠大靠強',推動威海港與青島港的合作,把威海港做優、做強、做大,全力沖擊新目標,實現高質量發展,推動以港興市、興港強市”。
山東省港口集團組建方案(征求意見稿)已經完成,掛牌呼之欲出。山東省港口集團注冊地為青島市。此次股權劃轉完成后,青島港與威海港將發揮東北亞港口群中心位置的區位優勢,加快構建東北亞地區以港口為樞紐的現代化集疏運體系,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打造中國北方對外開放新高地,加快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希望青島港憑借股權劃轉能在未來的山東港口資源整合中發揮更大作用,市場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