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2019年7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上海后頻繁收到群眾投訴,投訴的是一個老問題——上海振華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長興基地肆意排污問題。
振華集團隸屬于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長興基地是振華集團最大的生產基地,以岸橋、鋼結構制造為主。督察組通報稱,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督察組按有關規定將群眾舉報的多項涉及振華集團長興基地的環境問題轉交地方查處。但本次督察發現,污染問題沒有有效整改,環境違法問題仍然突出;當地以罰代管,企業肆意排污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通報指出,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頻發。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以來,振華集團長興基地共被上海市、崇明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立案處罰14次,責令改正1次,其中因露天噴漆被罰6次,因危險廢物管理問題被罰4次,因偷排廢氣被罰2次,因未批先建被罰1次,通過雨水排口偷排污水被罰1次,因無組織排放責令改正1次。上海崇明區反饋稱:對該企業廢水超標排放、私設暗管及利用雨水口排放污水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責令改正;同時,振華集團已制定VOCs治理計劃,試點車間VOCs整治計劃于2016年底完成,總體治理項目正在推進實施。但本次督察發現,振華集團長興基地環境污染問題根本沒有有效整改,環境違法問題仍然突出。
其中,群眾反映最強烈的是這一基地大氣污染問題?;?0%左右的噴漆是露天作業,每年露天噴漆使用240萬升左右的油漆和60萬升左右的稀釋劑,這些露天噴漆工序沒有任何污染防治設施,對周邊環境和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危害。督察組現場檢查還發現,該基地僅有30臺焊接廢氣收集設備,只能收集處理全基地3%的焊接廢氣;現場檢查時,這些僅有的焊接廢氣收集設備閑置一旁,沒有正常使用。
長期忽視環境問題、漠視群眾利益,導致廠群矛盾突出。督察組調閱資料發現,兩年來,周邊群眾對該基地環境問題投訴83次,涉及項目審批和水、氣、危險廢物、噪聲、光等方面環境污染問題。但振華集團不積極整改,反而指責一些投訴是惡意舉報。
通報指出,2019年5月,崇明區信訪部門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報送了《振華集團長興基地環境污染信訪問題的情況專報》。崇明區委主要領導通過上海市長興島開發辦將《情況專報》轉交振華集團主要負責人。針對情況專報,振華集團向上海市長興島開發辦出具的公文回函中,認為區生態環境部門對企業檢查頻次過多,查到環境違法問題就處罰,是搞“一刀切”。將生態環境部門的合法履職行為,指責為事先沒有和企業溝通的“擅自”處罰,是“官僚主義作風和本位主義問題”,并認為生態環境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是不切實際、不能完成的任務。
督察組認為,振華集團作為中央企業,環境保護法律意識淡薄,對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正常監管不配合,對周邊群眾的正常訴求漠不關心,長期以來忽視環境保護,只強調客觀原因、歷史原因,缺乏從主觀、從自身找問題、抓整改,綠色發展僅是一句空洞的口號。
督察組要求上海市有關區縣和部門要敢于動真碰硬,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嚴肅查處振華集團長興基地各類環境違法問題;要堅決落實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責任,不管是什么企業都要依法監管,嚴格執法。
8月12日凌晨,振華集團官方微信公眾號發表聲明,稱將下決心、花大力氣予以徹底整改。
振華集團表示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了整改工作組,董事長、黨委書記任組長,總裁、黨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分管生產、環保的副總裁任副組長。切實將整改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求公司全員認真深刻反思,務必加快整改進度,務必確保整改效果。
振華集團聲明,這次通報給公司上下敲響了一記沉重的警鐘,該公司將以此為戒,要求各級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增強環境保護的法律意識,嚴格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緊緊筑牢環境保護的高壓紅線,真正實現企業與社會、企業與居民的和諧共存。振華集團還表示,將以各種方式將整改情況及時進行通報,真誠歡迎和感謝社會各方對該公司環保工作的依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