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檢查中發現,港口碼頭接收處置轉運能力明顯不足,甚至還有缺失,船舶水污染物偷排超排現象比較普遍。”8月25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針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專題詢問會場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羅保銘就如何依法加強港口碼頭治污接收處置設施建設,強化對船舶污染物排放的依法監管等問題提問相關部門負責人。
對此,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回應稱,這個問題涵蓋了港口污染物的接收、轉運和處置能力建設以及船舶污染物偷排超排的問題。目前我國共有內河港口234個,已經建有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設施18169個,完成了2020年建設總目標的85.7%。
李小鵬介紹,近年來,交通運輸部在加強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方面,重點開展了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防治的制度規范建設;指導督促地方加快統籌規劃建設港口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轉運和處置設施;建立港口船舶污染物全過程的聯合監管模式等工作,建設了提高內河船舶油污染應急處置的能力,加強了現場監管打擊違法排放的力度。此外,正加快研究編制400總噸以下船舶水污染防治的辦法,確保2020年底前出臺。
建立港口船舶污染物全過程的聯合監管模式
在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防治的制度規范建設方面,李小鵬介紹,交通運輸部通過制修訂規章、標準、規范,進一步明確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的責任,專門制定了《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5-2020年)》,現在正在抓緊實施,這個方案明確了任務分工、時間節點和落實措施。指導督促地方加快統籌規劃建設港口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轉運和處置設施方面,交通運輸部印發了指南,指導地方編制建設方案,還建立了季度調度工作機制,組織開展了明查暗訪,并且將有關情況納入到國務院年度考核當中。
此外,交通運輸部聯合發改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建立了多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機制,逐步實現了港口、船舶污染物產生、接收、轉運、處置的全流程閉環監管。
交通運輸部重點推進了長江化學品洗艙站的建設。李小鵬介紹,按照總體布局,一共要建設13個洗艙站,目前已經運行了3個,還有10個在建。這10個新建的洗艙站的方案已經落實,選址已經確定,下一步就要加快建設步伐。
2020年底前出臺
400總噸以下船舶水污染防治辦法
李小鵬坦言,我國234個內河港口的18185個泊位中,老舊碼頭較多,歷史欠賬比較多。老的碼頭環保要求比較低,還有一些碼頭地處偏遠地區,和城市的污水管網銜接還存在著銜接不暢的問題,這些都客觀地影響了能力建設和污染物的處置。“對這些問題,我們都必須要高度重視,采取措施,認真整改。”
他表示,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在幾個方面聯合相關部委重點做好工作。
一是進一步壓實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加快相關設施的建設。交通運輸部近期將要進一步做好部署,分類指導,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為重點,加強污染物的接收、轉運、處置設施的建設,并且做好銜接,確保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建設任務。
二是加快研究編制400總噸以下船舶水污染防治的辦法,確保2020年底前出臺這個辦法。
三是進一步優化船舶污染物治理模式,在新建的港區加強環保設施統籌建設和綜合利用,積極推廣浙江、江蘇等地的先進經驗,探索建設集岸電、污染物接收等服務為一體的水上綠色航運綜合服務區,并且逐步推行內河船舶污染物的集中接收交岸轉運處置、對小型船舶采用“船上儲存、交岸處置“為主的排放治理模式。
四是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五是進一步加強督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