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購質疑復函〔2019〕69號
山東叢林凱瓦鋁合金船舶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關于深圳港引航站交通艇購置項目的質疑函》(以下簡稱《質疑函》)。關于《質疑函》反映的關于“深圳港引航站交通艇購置”項目(項目編號:SZCG2019193299)有關問題,我中心已要求相關供應商進行答辯說明并組織項目原評審委員會進行核查,現函復如下:
一、關于質疑事項1的問題
(一)《質疑函》反映的問題
《質疑函》反映:招標文件“評標信息”“技術部分”中“技術保障措施”評分因素的評分準則為:“投標人須詳細說明建造船艇的技術人員的配備情況,并以提供的技術人員的相應證書來給予分數,分數比例分配如下(同一人員滿足不同條件只計一次分)。(1)與船舶工程相關的船體、輪機、電氣三個專業種類的工程師,每配備一個專業種類的高級工程師得20分,每配備一個專業種類的中級工程師得10分(同一專業同時配備多個高級、中級工程師的,以職稱高的為準,不重復計分)最高得60分。(2)每配備一名高級專業電焊工得10分,每配備一名中級專業電焊工得5分,最高得40分。備注:要求以上人員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的社保證明清單(社保部門資料或網頁資料或窗口打印資料均可,代繳或補繳無效)及資格證書(資格證書以國家、省、市職稱管理部門或其他有資格的單位頒發的證書為準,有資格的單位須一并提供政府部門授權其進行職稱評審或證書頒發的授權文件或證明材料”。
你司投標文件提供了船體、輪機、電氣三個中級工程師證書及社保記錄,應給予30分;提供了3個高級焊工證書、11個中級焊工證書及社保記錄,應給予40分(2018年1月1日起CCS焊工證書改版,你司提供的都是新版證書,焊工等級描述改為焊接位置替代)。請求將你司“技術保障措施”評分因素得分改為70分。
質疑事項概括內容如上,詳細內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質疑函》為準。
(二)答復意見
經核,原評審委員會認為,你司投標文件提供的技術人員中,僅船體、輪機專業提供了符合條件的中級工程師,缺少電氣專業的高級或中級工程師,得20分;另你司提供了1名高級專業電焊工,得10分(提供的其他電焊工證書未體現焊工等級,無法計分)。你司此項共得30分,維持原有評分不變。本項質疑不成立。
二、關于質疑事項2的問題
(一)《質疑函》反映的問題
《質疑函》反映:歐倫(大連)船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倫船業公司)投標文件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與事實不符,歐倫船業公司不應認定為小型企業,應取消其6%的價格扣除比例。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根據此規定歐倫船業公司應為中型企業。請求歐倫船業公司提供其上一年度有效財務審計報告,并取消歐倫船業公司6%的價格扣除比例。
質疑事項概括內容如上,詳細內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質疑函》為準。
(二)答復意見
經核,原評審委員會認為,根據招標文件“關于享受優惠政策的主體及價格扣除比例”的說明:“優惠主體資格的認定資料為《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以及《監獄企業聲明函》等承諾性質的資料”,以及《中小企業聲明函》填寫指引中注明“供應商自行對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歐倫船業公司投標文件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及證明文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可享受6%的價格扣除比例。本項質疑不成立。
三、關于質疑事項3的問題
(一)《質疑函》反映的問題
《質疑函》反映:歐倫船業公司投標文件提供的焊工證書與社保繳納證明不符,涉嫌證書造假。歐倫船業公司投標文件提供的焊工證書為劉彥超,但社保記錄證明卻為徐永闖,兩者不符。請求將歐倫船業公司作無效投標處理,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質疑事項概括內容如上,詳細內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質疑函》為準。
(二)答復意見
經核,原評審委員會認為,在本項目評審時評審委員會已認為劉彥超的焊工證書與社保不一致,并未納入計分。另外,歐倫船業公司提供的與社保一致的、有效的高級電焊工證書超過4位,可得40分;另提供了電氣專業的中級工程師1位,可得10分,此項合計得50分,評分無誤。本項質疑不成立。
四、關于質疑事項4的問題
(一)《質疑函》反映的問題
《質疑函》反映:招標文件“具體技術要求”“20米引航交通艇具體技術要求”、“17米引航交通艇具體技術要求”中“電氣部分”序號4“電線電纜”的招標技術要求為:“本艇除隨機電纜外,船上使用的均是船用多芯導線電纜CEFR/SA,其中用于信號和通訊的電纜帶有接地屏蔽。要求提供此項所投產品的說明書(首頁及參數信息關鍵頁)的掃描件、或技術規格書相關頁的掃描件、或設備供應商提供的其他技術證明文件的掃描件作為證明資料,原件備查”。歐倫船業公司投標響應的電纜技術參數沒有包含接地屏蔽電纜型號,請求將歐倫船業公司作投標無效處理。
質疑事項概括內容如上,詳細內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質疑函》為準。
(二)答復意見
經核,原評審委員會認為,歐倫船業公司投標文件提供了電纜供應商經中國船級社認可的電纜證書作為證明文件,滿足招標文件關于信號和通訊電纜帶有接地屏蔽的要求。本項質疑不成立。
五、關于質疑事項5的問題
(一)《質疑函》反映的問題
《質疑函》反映:招標文件“具體技術要求”“20米引航交通艇具體技術要求”、“17米引航交通艇具體技術要求”中“電氣部分”序號1“交流供電系統”的招標技術要求為:“▲發電機(輔機)(參考品牌科勒KOHLER28EFOZD或其他性能不低于此參數的品牌)”。歐倫船業公司投標文件設備清單提供的發電機型號“28EFKOZD”,與招標文件要求的發電機型號“28EFOZD”不符,請求將歐倫船業公司作投標處理。
質疑事項概括內容如上,詳細內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質疑函》為準。
(二)答復意見
經核,原評審委員會認為,歐倫船業公司投標文件中《技術規格偏離表》、船舶技術規格書提供的發電機品牌型號均為招標文件要求的“參考品牌型號KOHLER28EFOZD”,實質性滿足招標文件關于發電機的要求;歐倫船業公司投標文件《項目報價表》中提供的發電機品牌型號為“KOHLER28EFKOZD”,根據投標文件“發電機組技術規格書”,“KOHLER28EFKOZD”型號發電機同樣滿足招標文件關于發電機技術參數的要求。本項質疑不成立。
六、關于質疑事項6的問題
(一)《質疑函》反映的問題
《質疑函》反映:亞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光科技公司)投標文件提供的王海清、陳燦強焊工證書與中國船級社官網查詢不符,且與2019年7月19日投標文件中所用的證書相矛盾,懷疑證書造假。請求將亞光科技公司的投標作投標無效處理,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質疑事項概括內容如上,詳細內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質疑函》為準。
(二)答復意見
經核,原評審委員會認為,根據亞光科技公司的答辯說明,亞光科技公司承認其公司員工陳燦強、王海青涉嫌提供虛假的焊工證書。本項質疑成立。
七、關于質疑事項7的問題
(一)《質疑函》反映的問題
《質疑函》反映:招標文件“具體技術要求”“20米引航交通艇具體技術要求”“17米引航交通艇具體技術要求”中“電氣部分”序號1“交流供電系統”的招標技術要求為:“▲發電機(輔機)(參考品牌科勒DKOHLER28EFOZD或其他性能不低于此參數的品牌):配備2臺可由駕駛臺和機旁監控、啟動的單相交流發電機230V50Hz1500RPM,滿足以下性能要求:輸出功率28千瓦……”。英輝南方造船(廣州番禺)有限公司(英輝造船公司)投標文件提供的發電機功率為“20.5KW”,與招標文件要求的“28KW”不相符。請求將英輝造船公司的作投標無效處理。
(二)答復意見
經核,原評審委員會認為,根據招標文件關于“交流供電系統”發電機功率所要求的證明文件的規定:“要求提供此項所投產品的說明書(首頁及參數信息關鍵頁)的掃描件、或技術規格書相關頁的掃描件、或設備供應商提供的其他技術證明文件的掃描件作為證明資料,原件備查”,英輝造船公司提供的《技術規格偏離表》、全船規格書、設備清單中均實質性響應了招標文件關于發電機輸出功率的要求。本項質疑不成立。
綜上,你司部分質疑成立。項目后續有關情況請關注我中心網站公告。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你司如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本市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深圳市財政局投訴。
“依法采購、優質服務、規范操作、廉潔高效”是我們的服務宗旨,你司來函有利于改進我們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購活動中取得成功。(質疑咨詢電話:0755-83948143)
此復。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