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8個國家簽署了一份公開聲明,表明他們決心批準2012年關于漁船安全的《開普敦協定》。
《托雷莫里諾斯宣言》旨在確保2012年《開普敦協定》在其通過10周年(2022年10月11日)之前生效。
簽署宣言的國家是:阿根廷,孟加拉國,比利時,伯利茲,中非共和國,智利,中國,剛果,庫克群島,哥斯達黎加,克羅地亞,剛果民主共和國,丹麥,厄瓜多爾,斐濟,芬蘭,法國,加蓬,德國,加納,幾內亞,幾內亞比紹,冰島,印度尼西亞,愛爾蘭,基里巴斯,黎巴嫩,利比里亞,馬紹爾群島,莫桑比克,納米比亞,荷蘭,新西蘭,尼加拉瓜,尼日利亞,挪威,巴拿馬,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大韓民國,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南非,西班牙,多哥,烏干達,聯合王國和瓦努阿圖。
《開普敦協定》包括對長度超過24米(79英尺)的漁船的強制性安全措施。它涵蓋了關鍵參數,例如穩性和相關的適航性,機電設備,救生設備,通信設備,防火和漁船建造。盡管該公約于2012年獲得通過,但只有在至少22個成員國表示同意受其約束之后,該公約才生效,總共有3,600艘長度達24米且在公海上空作業的漁船。
國際海事組織于1977年在托雷莫里諾斯島通過了第一項有關漁船安全的國際條約,并于1993年通過了一項后續議定書。但是,由于它們尚未生效,這意味著漁民尚未受到一項全球性,強制性條約的保護–海上航行安全和環境保護國際條約所涵蓋的貨船和客船已被廣泛接受并已生效數十年。
在會議期間,庫克群島,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也同意批準,現已有13個國家批準了《開普敦協定》:比利時,剛果,庫克群島,丹麥,法國,德國,冰島,荷蘭,挪威,圣基茨和尼維斯,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南非和西班牙。
除《開普敦協定》和《 STCW-F公約》外,另外兩項主要條約也針對漁船,并為打擊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捕魚做出了貢獻。它們是:國際勞工組織的《 2007年捕魚業工作公約》(第188號公約),于2017年11月16日生效,規定了船上工作的最低要求,包括休息時間,食物,最低年齡和遣返;以及《糧農組織關于防止,制止和消除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捕魚的港口國措施的協定》(2009年)于2016年生效,旨在通過采用和實施有效的港口國來預防,制止和消除IUU捕魚措施。
大約120個國家,70個部長級代表,30個國際組織和500名代表參加了最大的漁船會議之一的托雷莫里諾斯漁船安全和非法、不報告、不管制捕魚的部長級會議(10月21日至23日)。在國際海事組織的歷史上舉行。該會議是與西班牙,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糧農組織)和皮尤慈善信托基金會聯合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