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 記者20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近日發布《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9)》,明確自2020年6月1日起,新建內河船舶要配備生活污水處理或貯存裝置。
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則針對我國內河船長大于等于20米船舶設計建造、營運檢驗的技術法規進行了系統明確,對內河船舶檢驗制度、安全與防污染技術要求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系統修訂。
在安全技術要求方面,規則規定船舶配備電子定位裝置需滿足北斗性能標準,明確要求旅游船(設觀光區域和臥席客艙)和游覽船(僅設觀光區域)的觀光區域人均面積不小于0.4平方米且不計入乘客定額計算等。
在防污染要求方面,規則明確了船舶用柴油機試驗標準,規定在長江航行的小于600載重噸油船的貨油艙區域應采用雙殼結構或等效型式,并明確了船舶使用岸電時船載裝置的電氣要求、船舶應用磷酸鐵鋰電池作為動力推進的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等。
這位負責人表示,規則的發布實施將對我國內河船舶航行安全以及環境保護起到積極促進作用,將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