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事行業致力于減少大氣排放以及滿足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溫室氣體減排戰略,替代燃料應運而生。船級社DNV GL認識到除LNG之外的其他替代燃料的國際規則仍是空白,因此針對液化石油氣(LPG)燃料制訂了新的船級規范以及船級符號“Gas fuelled LPG”,以滿足日益增長的行業興趣。今天,在中國上海國際海事展覽會(Marintec)上進行了獨家發布。
除液化天然氣外,目前所有氣體和低閃點燃料都遵循“替代設計法”,意味著只有在其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依賴性顯示等同于那些新造、可對比的傳統燃料主機和輔機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這些燃料。這個過程耗時較長且代價不菲,有可能阻礙較低排放的替代燃料的應用和擴大。
“我們希望通過新的規范和船級符號,為對LPG感興趣的船東提供一種直觀的途徑,符合IGF規則規定的替代設計方法”,DNV GL船舶入級總監和技術總監Geir Dugstad表示,“由于海事行業的燃料情況變得更為多元化,我們很有必要繼續擴大實施規范和規則的范圍,為這些新的選擇提供支持?!?/p>
這些規范和船級符號基于DNV GL關于使用LNG燃料船舶的規范,同時考慮了LPG和LNG在屬性和相位方面的差異?!癎asfuelled LPG”標識涵蓋了純氣體燃料以及雙燃料運行的內燃機、鍋爐和燃氣輪機。它也包括船舶燃料供應的要求,考慮了從加注連接到LPG用戶(主機和輔機、鍋爐等)在內的設備裝置等各個方面的要求。
LPG燃料可以減少船舶的大氣排放,包括溫室氣體和其他污染物。相比HFO或MGO燃料,LPG實際上可以消除硫排放,并降低約17%的溫室氣體排放。LPG也可作為氨氣的過渡燃料,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LPG液艙和系統使用的材料也適合氨氣。通過先進的規劃手段,能盡量減少從LPG轉為氨氣所需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