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1月25日正式運行以來,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新一屆董事會成立首月全面高效履職,樹立了新作風、踐行了新機制、展現了新形象。
組建新團隊
11月25日,中國船舶集團召開了外部董事宣布會,國資委企干一局(董事會工作局)局長李偉同志在會上宣布了關于聘任何文波、吳獻東、張良、趙小剛、燕樺為中國船舶集團外部董事的決定,標志著新一屆董事會團隊正式組建。
在董事會9名成員中,5名外部董事均來自于大型央企,具有豐富經驗。結合軍工集團的實際情況,董事會下設了軍工委員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等5個專門委員會,設立了董事會秘書、董事會辦公室。
踐行新機制
在中國船舶集團新一屆董事會成員中,國資委企干一局(董事會工作局)同時實施了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和專職外部董事制度,安排1名原中管企業一把手擔任外部董事召集人,發揮牽頭作用;另設1名專職外部董事,集中更多精力關注企業改革發展,和國資委保持密切溝通,每年在企業的履職時間不少于60日。
在履新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外部董事召集人充分履行牽頭職責,專職外部董事勤勉履職,其他外部董事在履行好董事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參與不同專門委員會的不同職責,聚焦重點問題、加強專題研究,提出針對性強的意見建議。新的制度設計使外部董事進一步明確了各自責任,聚焦了關注重點,增強了隊伍合力,已初步顯現新成效。
樹立新作風
為盡快了解船舶行業,熟悉集團公司和成員單位情況,上任第2周,外部董事一行就前往上海調研。12月3日,外部董事參加了第20屆中國國際海事會展,參觀了全球知名船海企業和中國船舶集團63家成員單位的展臺,和船東代表進行了座談交流。12月4至5日,外部董事一行前往中國船舶集團所屬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七〇四所、七一一所和七二六所調研指導工作。
展現新作為
12月12日,中國船舶集團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1次現場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集團公司章程、董事會授權管理辦法、“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等一批規章制度,初步建立起了“1+2+N”的董事會制度體系,劃清了董事會、黨組、經理層的職責邊界,明確了各自的議事程序,列出了190余項重大事項清單。會議還研究和審議了一些投融資、資本運作、海工平臺處置等重大事項。
雷凡培在會上表示,2020年,隨著戰略性重組的深入實施,有大量涉及成員單位資產重組、專業化整合、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重大事項需要提交董事會審議,董事會工作任務繁重,希望董事會成員加強調查研究、發揮專業優勢、積極建言獻策,為建設世界一流船舶集團共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