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2月起海事部門要求符合生效條件的到港船舶要在海事危防信息系統辦理壓載水報告、申請等效符合以及申請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免除。船舶排放壓載水應當提前12小時向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海事機構對船舶實施抽查。
壓載水排放信息的準確性是核查的關鍵,千萬不要以為報告過就沒事了,就隨意排放,甚至臨時更改排放的艙號,實際上這會導致嚴重的后果,因為船上不同壓載艙的壓載水來源很可能來自不同港口或區域,排放的污染風險程度自然不同。在實際工作中發現經常有船舶裝載不同源的壓載水,另外還有沉積物可能也會對所載壓載水產生影響,即便排放的是來自上一港國內港口的壓載水也不可以掉以輕心,上船檢查時一定要確定壓載水的來源,取樣檢查時要求船方出具LAST TEN PORTS清單。2019年7月在對某大型船舶檢查時發現該船在到達上海港前先后到過阿什杜德(ASHDOD)、巴塞羅那(BARCELONA)和中國的舟山港,并且在這三個港都進行了壓水,其中裝有阿什杜德壓載水的壓載艙通過順序法進行了置換,并申報本港排出,其余艙壓載水未置換,見圖1。該船只須符合D-1標準即可,仍未安裝壓載水處理系統,在上海港只能排放來源阿什杜德且經過置換的水,但檢查時發現船員沒有按照申報打開NO.6 BWT(C)艙吸入閥,而是錯誤的把裝有未經置換的壓載水的NO.6 BWT(CP)吸入閥打開,此艙的壓載水來源于與上海同緯度的巴塞羅那,根據相似相溶原理,此處壓載水的污染風險屬性自然較高。
圖1 某船未按壓載水報告排放未經置換的壓載水
提醒船舶注意按報告信息嚴格執行,有無多排未經申報的壓載水,未按照規定報告的,屬于違章行為,要進行處罰;而水源保護區、準水源保護區和海洋自然保護區等區域一般是禁止排放壓載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