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指南
船舶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國際海事研究委員會
船員分委會秘書處編制
一,前言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對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上來,深刻認識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主動作為、特事特辦,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采取更果斷、更有力有序、更科學周密舉措,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船舶是一種水上建筑物, 具有流動性強、環境條件特殊、不能停工停產等特點,而且在船上工作的船員尤其是遠洋船員分布在全球各地,疫情預防更是情況復雜、困難大。為進一步幫助船舶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減少新型冠狀病毒對船員健康和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防止疫情通過船舶傳播,保障廣大船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船舶運輸生產秩序,特制訂本指南,本指南參考了中遠海運特運公司工作指引以及非典期間航運公司防護的實踐,適用于各類船舶。
二、船舶基本防控原則
(一) 及時傳達上級關于防疫的指示精神,隨時關注國家發布的防疫手冊,并認真學習,嚴格執行;
(二) 船舶停泊期間,加強梯口值班,禁止一切登船參觀訪問和家屬探親;
(三) 所有因工上船人員必須測體溫、佩戴口罩,嚴格控制其活動區域,有條件的應當設立接待室供其工作;
(四) 做好生活區域的定期消毒工作及餐具的定期高溫消毒。
(五) 所有在船船員進入工作和生活區均要佩戴口罩;
(六) 靠泊期間禁止下地,特殊情況確需下地的,下地前應嚴格佩戴口罩和防護手套,回船后,衣服要消毒;
(七) 要加強自我防護,要勤洗手、勤洗澡、勤換衣服。將在生活區外工作的衣服放在更衣室,勤用消毒液泡洗工作服。保證充足睡眠,加強體育鍛煉;
(八) 每天要由專人負責對每個船員進行體溫測量,一旦發現異常,要立即自行隔離,并向上級報告;
(九) 補充新鮮蔬菜水果,疫情期間不得生吃海鮮、蔬菜;
(十) 做好船員“防疫”工作記錄。建立“防疫工作日志”,對每天的工作進行書面記錄,以便查詢和及時進行經驗總結。
三、成立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組
(一)工作組成員構成。
組 長:船長
副組長:政委、輪機長
成 員:大副、大管輪、水手長、機工長、服務員/船醫
(二)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協調本船建立防控工作制度;
2.隨時掌握本船船員健康狀態,及時向岸基疫情防控部門通報情況;
3.向在船船員宣貫公司轉船的防疫工作信息及防控工作要求;
4.監督協調船上各部門和在船船員落實防疫工作要求。
四、船舶防控措施
(一) 完善疫情防控機制。
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組要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部門下發的有關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船長(或政委)是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船舶應完善防控機制,全面加強船舶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 建立排查登記制度。
船舶應當排查2020年1月1日后上船工作的船員,在報到上船期間曾途徑湖北、尤其在武漢疫區停留過的船員名單,并保持高度關注,每天測量所有在船船員體溫,按規定記錄存檔并上報公司,對于發現有發熱狀況或疑似病例船員的,應立即報告當地疫情防控部門。
(三) 配備船員防護用品。
1. 疫情防護器械及用品清單。
(1) 一次性防護口罩若干個,按照在船船員人數配發,每人每天2個,按30天計(包括配置給梯口值班及與外來人員接觸的工作場所人員和公司上船工作的岸基人員,參考配備500個/船);
(2) 醫用紅外線測溫儀2個;
(3) 醫用洗手液20瓶(在梯口、生活區公共場所放置);
(4) 84消毒液20瓶,消毒粉20盒(或罐)(用于廚房、 生活區場所消毒)。
2. 器械及用品供船渠道及操作辦法。
由于近期國內各地相關防護用品供應緊缺,除公司積極設法集中采購外,為保證防護物品盡快供船,公司應采取多 渠道、就近采購的原則,具體指引如下:
(1) 目前在國外港口靠泊或正在回航的船舶,由船長根據船舶動態,就近在國外港口通知代理提供清單物品及數量購買供船,相關費用列入船舶藥品費用中;
(2) 已經回國或下一港將靠泊國內港口的船舶,器械及用品的供船由公司協同購買后供船,或由船長提前通知代理或辦事處協同按清單物品及數量購買供船;如船舶離開國內最后一個港口時上述器械及用品還無法供船,由船長提前將通知船舶掛靠國外第一個港口的代理按清單購買供船。
3. 采取積極地船舶防控措施。
(1) 政委或船長指定人員負責對在船船員進行體溫測量,每天早晚各一次,如發現在船人員體溫異常,體溫測量次數增加一倍,測量結果予以登記,由船長或政委簽字后存檔備查。
(2) 在船船員體溫跟蹤測量實行零報告制度,每天晚上20:00由船長負責郵件或電話向公司報告,在船船員體溫測量結果在37.3度以下時,報告內容為:某某輪今天船員體溫測量正常;若船舶有船員的體溫超過37.3度時,則需要將“體溫記錄表”掃描后以附件形式連同患者癥狀詳情報告一起向公司報告。
(3) 在船船員出現發熱癥狀或疑似病例。靠泊期間應立即安排離船就診;如在航期間應立即隔離,船上醫護室應隔離通風,不讓有癥狀的船員參與集體活動,并立即向公司報告。
4. 減少船岸人員的交流活動。
(1) 船舶應制定臨時安全防控政策,近期盡量減少船岸人員的交流活動,如非必要,禁止登輪參觀訪問和家屬探望。
(2) 疫情期間暫停船員換班。
5. 加強梯口值班控制。
(1) 船舶靠泊作業期間,船長、政委要督促梯口值班加強梯口控制,嚴格檢查所有登輪人員證件,無關人員一律禁止登輪。
(2) 在梯口值班處設置登輪人員體溫測量、登記制度,有需要登輪開展業務人員,必須先測量體溫,如體溫超過37.3度的外來人員,一律禁止登輪。
(3) 梯口值班人員應當嚴格佩戴口罩和防護手套及防護服。
(4) 在通報有疫情的國家和港口,禁止船員靠泊期間上岸。
(5) 下地人員佩戴過的口罩,嚴禁帶入生活區,應在梯口設立密封的回收容器。
6. 嚴格控制限制區域。
船舶應當嚴格控制登輪外來人員的活動區域,在主甲板設立理貨間和接待室,控制代理、理貨、工頭、供應商等外來人員進入船員生活區域。
7. 注意食品安全。
船舶伙食應從正規供應商處申購,避免從發現疫情的港口和地區購買伙食,疫期應多補充新鮮蔬菜水果,減少肉禽類肉制品的攝入,生食和熟食的砧板和刀具要分開,不吃生食品,尤其是生肉類和海鮮。
8. 關注個人衛生。
船員應勤洗手,勤洗澡,勤換衣物,洗手時用肥皂或健康洗手液,將在外邊工作的衣服放在更衣室內,嚴禁穿回自 己房間,勤用消毒液泡洗工作服,在咳嗽和打噴嚏時應用紙 巾或屈肘遮住口鼻,防止飛沫噴濺,用過的紙巾最好集中焚 燒處理。
9. 加強自我防范。
(1) 佩戴人人防護用品。靠泊期間,船員離開生活區到甲板外工作場所時應全程佩戴口罩和戴上防護手套,避免與任何有感冒或類似流感癥狀的人員密切接觸,靠泊期間盡量避免外出到公共場所以及與牲畜和野生動物接觸。
(2) 保證船員的充足睡眠。睡眠不足會對人的大腦神經系統功能有傷害,不光會記憶困難、情緒不穩定,工作效率低下, 還會降低身體免疫力,進而降低身體對冠狀病毒的防御能力。
(3) 加強體育鍛煉。在船上養成自覺鍛煉身體的習慣, 積極運動,保持合適體重,增強體格。
10. 開展疑似排查。
(1) 船長或政委應加強船舶疑似病例安全排查,對于靠泊期間發現任何外來人員有類似感冒、咳嗽、發燒等癥狀時,必須立即驅離船舶并通知代理和碼頭單位或當地疫情防控部門;
(2) 如果發現船員有疑似癥狀,靠泊期間應立即安排離船就診;
(3) 如在航期間發現疑似癥狀,應先安排隔離,不要讓有癥狀船員參與集體活動,并及時向公司報告船員癥狀。
11. 保證船舶通風安全。
(1) 應加強空調通風系統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生活區空氣狀況良好。
(2) 抵達國內或疫區港口船舶,應注意船舶空調及通風 控制,船上一次風(新風)占10%-20%,二次風(循環風)占 80%-90%,各輪應根據本船實際把風比調整,直至把二次風關 閉,因船而異,原則是盡量使船上生活區空氣保持新鮮。
(3) 船上用于隔離的處所,應獨立通風或關閉全船回風, 減少生活區內部空氣循環。
五、船舶出現發熱癥狀或疑似疫情病例應急操作
(一) 船舶靠泊期間。
1. 立即對病員實施隔離,全體船員做好防護措施;
2. 立即報告公司和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對病員進行遠程醫療指導;
3. 由船長負責立即聯系當地代理安排患者離船就診,同時通知公司給予相關岸基支持;
4. 病員送岸檢查確診后,船舶暫作減員處理,同時啟動應急換班(補員)操作;
5. 船舶按公司要求對病員居住房間和公共場所進行全面消毒;對病員接觸人員實施隔離觀察。
(二) 船舶在航期間。
1. 立即對病員實施隔離,全體船員做好防護措施;
2. 立即報告公司和遠程救助醫療機構,對病員進行遠程醫療指導;
3. 岸基和船舶共同評估病員病情,如病情可控,可等船舶抵港后安排病員到當地醫院檢查、治療;如病員病情不可控,如癥狀越來越嚴重,公司啟動應急響應,岸基和船舶商定緊急靠岸或送岸方案,最快速度將病員送岸治療;
4. 病員送岸檢查確診后,船舶暫作減員處理,同時啟動應急換班(補員)操作,在合適港口補充船員。
5. 船舶按公司要求對病員居住房間和公共場所進行全面消毒;對病員接觸人員實施隔離觀察;其他船員實施防護措施,減少相互接觸。
6. 船舶病員隔離地點選擇在船舶相對獨立的場所或艙室,原則選擇船舶醫務室,獨立的外循環通風,撤離周邊居住人員,封閉周邊場所,建立隔離區域,每天兩次消毒。
(三) 船員減員后的安排。
1. 船舶病員減員應符合船舶最低配員證書要求,否則應及時向船舶海事主管部門申請減員豁免。
2. 岸基建立船舶缺員/補員監控機制,對臨時減員船舶做好相關變更管理,提前選配好人員,實施全程跟蹤管理,選擇合適港口進行補員。
3. 公司應對發生病員船舶做好持續跟蹤,按規定做好船舶防疫和監控措施,防止疫情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