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從國家海洋局官網獲悉,2月29日,國家海洋局與海南省政府在京召開座談會,就共同促進海南省海洋事業發展進行了交流。國家海洋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宏主持會議,海南省委副書記、省長劉賜貴,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宏聲,局黨組成員、紀委書記呂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房建孟、孫書賢,海洋局總工程師呂彩霞,海南省副省長李國梁、陸俊華,以及國家海洋局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海南省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了座談會。
上述國家海洋局官網的消息顯示,原任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視員、副局長呂彩霞已經接任國家海洋局總工程師一職。
公開簡歷顯示,現年59歲的呂彩霞(1957.6)是山東青島人,中國海洋大學環境科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理學博士,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
1985年,呂彩霞調入國家海洋信息中心,從事海洋信息庫建設等工作,1990年又作為優秀科技干部調入國家海洋局從事海洋管理工作,一干就是30多年。呂彩霞歷任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司長,海域綜合管理司司長,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視員、副局長。
呂彩霞于2005年6月加入中國致公黨,目前擔任致公黨中央常委、致公黨中央環境與發展工作委員會主任。此外,呂彩霞還是中央國家機關僑聯副主席、全國婦聯執行委員、中國海洋大學兼職教授。
據《中華兒女》雜志2015年7月刊文介紹,1998年7月,呂彩霞臨危受命,承擔起《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起草的組織工作。
在立法工作開始后的幾年里,呂彩霞深入基層,組織編寫了《海域使用法律法規與現行法律制度關系研究》、《海域使用管理獎懲制度研究》、《國外海域使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等300多萬字的系列立法研究材料和參考資料。
除了負責組織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討論稿)以外,呂彩霞還主持擬定并由國家海洋局發布了《海域使用申報審批管理辦法》、《海域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海域使用論證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2001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海洋管理史上的里程碑,對我國乃至世界海洋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2002年,呂彩霞又承擔起海島保護立法工作,帶領團隊在完成《全國海島基本情況》、《海島保護與利用案例分析》、《海島開放與涉外管理研究》等30余部海島立法材料編寫和相關課題研究的基礎上,協助全國人大環資委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審議稿)。
經過呂彩霞等海洋事業工作者七年的努力,全國人大在2009年12月26日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并在2010年3月1日正式實施,成為我國第一部加強海島保護與管理、規范海島開發利用秩序的法律。
此前擔任國家海洋局總工程師一職的是孫書賢。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孫書賢已經于2016年1月出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
國家海洋局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的監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環境保護、依法維護海洋權益、組織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機構。2013年國務院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將現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