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3月2日一致通過決議草案,進一步對朝鮮實施制裁。聯合國官方微博2日深夜將長達17頁的52項決議草案的文件原圖公之于眾。
航運界網了解到,該決議涉及運輸和貿易領域的主要內容有:(1)各國須對所有通過陸運、海運和空運進出朝鮮的商品、貨物進行系統性檢查;(2)各國須對于任何涉嫌運輸禁運物品、涉嫌參與非法活動的朝鮮飛機和船舶實施禁止降落和停靠措施;(3)遠洋海事管理公司旗下的所有船只將被禁止停靠任何港口;(4)限制朝鮮礦產資源與戰略物資的對外貿易,包括禁止出口煤炭、鐵礦石等,并禁止向朝鮮提供航空燃料。據悉,這也將是聯合國安理會首次限制朝鮮的對外礦物貿易。
此外,該草案文件還稱,各國須禁止朝鮮租用船舶或飛機。“民生目的”船舶或飛機的使用也嚴格控制。決議還將朝鮮31艘船列為制裁對象。
資料顯示,遠洋海事管理公司是朝鮮“清川江”號貨輪(建造于1977年)的運營商和管理公司。2014年7月28日,聯合國安理會將遠洋海事管理公司列入“個人和實體合并名單”,對其實施制裁。航運界網次前曾報道,新加坡Chinpo航運公司被新加坡法院以涉嫌企圖向朝鮮非法運輸武器的罪名處以罰金。據了解,自2006年聯合國經濟和商業制裁通過以來,“清川江”號是被起獲的“最大數量的武器和相關材料”的非法船舶。該船被查獲的違禁品包括兩架前蘇聯米格-21戰斗機、防空系統、導彈和指揮控制車。在扣押之后,古巴聲稱這些武器已經廢棄,將運往朝鮮進行維修。該船船長和大副被法庭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而新加坡Chinpo航運公司轉賬72000美元給一家巴拿馬航運公司,再由 “清川江”號通過巴拿馬運河運輸非法貨物。該船航線本應從古巴到朝鮮,但其在2013年7月通過巴拿馬運河時被扣押。地方當局在船上發現藏匿在船艙里十余噸非法貨物。
今年2月19日,日本內閣通過決定,對朝鮮實施單獨制裁。上海一家船務公司的租船經理陳先生對航運界網表示,其日本代理通過電子郵件將制裁中涉及航運的內容做了大致通告,即:“所有從2016年2月19日以后去過朝鮮的非朝鮮國籍所有船舶,從2016年2月20日開始到2017年4月13日期間,不能掛靠日本所有港口;已經事先得到許可的,該許可將被取消。”
此外,航運界網了解到,韓國目前尚未出臺對朝鮮的單獨制裁措施,但山東一位長期從事東北亞航運貿易的業內人士認為,當前聯合國的制裁措施對中日韓三國船東來說并不明顯,而韓國將出臺何種制裁措施才是應當關注的重點,“預計韓國的制裁至少與聯合國持平,甚至更加嚴厲。比如加強曾掛靠過朝鮮港口船舶的PSC檢查”,該人士補充,“事實上,韓國已經在這么做了。”
與此同時,上述業內人士承認,目前,中國與朝鮮之間的航運往來基本停滯,“朝鮮是資源大國,中國經常進口其煤炭褐鐵礦。而現在大部分朝鮮貨都做不了了,丹東港已經禁止進口朝鮮煤炭”。據悉,此前,有中國船東與朝鮮貿易商的租船合同中加上了附加條款,要求在執行航次之前如果有制裁施出來,立刻取消合同。
與朝鮮發生航運往來的中國公司大多數集中在遼寧和山東。不過,聯合國的制裁措施中并沒有涉及朝鮮籍船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