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連江縣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作出(2019)閩0122破申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對福建省冠海造船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海造船公司”)的破產申請。管理人現已初步完成對冠海造船公司資產和債權的核查工作。為盤活冠海造船公司優質資產,有效整合資源,管理人特向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
一、冠海造船公司基本概況
福建省冠海造船工業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9日在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經營范圍:船舶制造與修理,鋼結構制造銷售(憑有關資質證書經營),機械設備租賃(不含特種設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注冊資本:貳億元人民幣。冠海造船公司擁有占地近500畝的船舶生產基地,具備制造8萬噸級船舶生產能力,生產基地建有約6萬平方米的辦公樓、廠房等建筑物,擁有100米船臺,300噸龍門起重機軌道及駁岸,8萬噸舾裝碼頭等生產設施設備。
二、報名條件
1.應為具備經營經驗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企業法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
2.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
3.不存在未履行已生效裁決的情況或其他違法行為;
4.能夠在約定時間內籌集重整資金,并有足夠資金支持重整后的經營活動,并能根據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5.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可組成聯合體,以一個意向重整投資人的身份參與遴選,其中主要成員應符合全部招募條件。聯合體報名需提交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各成員需對投資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
有意報名者請于2020年5月30日前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方式與管理人聯系報名,并提交相應報名資料。
(二)報名需攜帶資料:
1.參與重整投資意向申請書(須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報名者企業基本情況、財務狀況、擔保情況、涉訴情況及履約能力等證明和說明;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
4.與行業相關的投資經驗及經營管理經驗和優勢說明及證明;
5.意向重整投資人聯系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上述材料均須加蓋公章。報名資料請按一式三份提交管理人。
(三)盡職調查
經管理人審查意向投資人符合招募條件,并簽署《保密協議》后,管理人可配合意向投資人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時間不超過10天。
(四)提交重整投資方案
意向投資人應在盡職調查完成后15日內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重整投資方案應當符合重整要求(具體要求由管理人在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投資意向書后書面通知)。
(五)評審確定重整投資人
意向投資人在限定期間遞交投資方案后,管理人將組織有關各方開展遴選工作,最終被選定的意向重整投資人,管理人將及時公布,并要求意向重整方繳納重整保證金。
(六)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資料郵寄地址:福建省連江縣琯頭鎮連江路1號福建省冠海造船工業有限公司債權申報室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林律師,15985911130
電子郵箱:guanhaiglr 126.com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不構成管理人的任何要約、承諾或保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根據重整投資人招募進程調整招募流程和有關條件。
歡迎有實力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單位前來接洽、參與重整投資。
福建省冠海造船工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