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在國內從事國際船舶運輸業務及相關輔助性經營活動,包括國際船舶管理、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貨物倉儲、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等業務要經過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對于國際海運輔助業而言,雖然冠以‘國際’二字,但經營范圍、融資、場所、人員等都在國內,而且部分國際海運輔助業往往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政府應對這類真正承擔安全管理職責、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公司進行審批,嚴格市場準入。但對于在國際市場上進行船舶運輸和管理的這種純國際化經營的航運公司,政府應該考慮放寬限制。”全國政協委員、河北遠洋運輸集團董事局主席高彥明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
高彥明稱,國際船舶運輸業務是充分競爭行業,世界各國鮮有限制本國企業從事海上國際運輸的。但《條例》規定對設立國際船舶運輸公司需要前置審批和比較嚴格的資質條件要求,帶有計劃經濟時期的色彩,嚴重影響了從事國際船舶運輸業務的中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注冊。
“全世界99%以上的國際航運企業都沒有經過審批,運營得都很正常,中國擁有船舶數量在世界排名第三,但90%以上的外貿船都懸掛方便旗,絕大多數航運企業都流落到海外注冊。這無論是從經濟上還是從政治上講對中國都是不利的,與中國的航運大國地位極不相符。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目前沿襲的航運管理體制嚴重脫離實際,與建設海運強國的國家戰略不適應。”高彥明說。
據高彥明介紹,國際海運業是舉世公認的最具復雜性和高風險性的行業,是深受政治、經濟、軍事、自然等各種變幻莫測因素影響的行業,極易產生(實質上是頻繁不斷產生)各類商業糾紛。一旦發生糾紛,當事方就可以在世界各地扣押該公司名下的船舶。
為避免船舶被扣的風險,全世界幾百年來的基本做法是:母公司(即對外經營的公司)不直接在其名下注冊和擁有船舶的,而是注冊在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名下,即單船公司名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母公司自身有了商業糾紛,也不會影響到它的船舶的正常運營。單船公司有糾紛,也不會影響到其他單船公司船舶的營運。
“但是按《條例》規定,所有從事國際運輸的航運公司名下必須注冊有掛國旗的船舶,這就違背了國際海運的行業游戲規則,使中國的企業和其擁有的船舶暴露在極大的市場風險之中,只要有糾紛,即便我們是受害方,中國的船舶都可能隨時在世界各地被扣。使中國企業陷入及其被動的境地,并給國家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高彥明說。
高彥明說,在海外注冊國際航運公司(包括船舶注冊)都是登記備案制,通常一個星期就可以辦好。由于我們國家海運制度與國際規則不融合,有諸多無法適應國際航運市場特點的限制,造成設立國際航運公司和船舶注冊要經過很長時間和繁瑣的手續才能完成(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
“為實現中國海運強國發展戰略,把國際航運業務與國際接軌,提高和促進中國航運企業的競爭力,建議盡快考慮修改《條例》的相關規定。”高彥明說。
他建議,為適應國際航運市場快速高效的需要,對于設立國際船舶運輸的航運公司,無論是用于實質經營還是用于船舶注冊,均取消目前的審批制和相關的資質要求,一律改為登記備案制。對于成立國際船舶管理公司,也取消目前的審批和相關的資質要求,一律改為登記備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