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了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在介紹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安排時,周強表示,2016年,我國將加強海事審判工作,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
周強介紹,2015年,最高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制定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建設、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為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妥善審理相關案件,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在依法保護海洋權益方面,我國審結海事海商案件1.6萬件,我國成為海事審判機構最多、海事案件數量最多的國家;廈門海事法院依法審理“閩霞漁01971輪”船舶碰撞案,彰顯我國對釣魚島海域的司法管轄權。
周強指出,2016年,我國將依法審理企業破產重整案件,建立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穩妥處置“僵尸企業”,推動用法治手段化解產能過剩。服務和保障“一帶一路”、海洋強國等戰略實施,堅決維護國家主權、海洋權益和其他核心利益。加強海事審判工作,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