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治污染管理規則》對第四批船舶生效實施工作是提高航運公司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長江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任務舉措之一。針對轄區跨度長、對象總量大、業務分布不均衡的特點,長江海事局加強系統謀劃,通過小步快跑、精準幫扶、集中攻堅推動相關航運公司有效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堅持系統謀劃,戰略上求準
一是深入調研。通過采集船舶登記發證信息,與航運公司數據庫進行排查比對,摸清長江海事局轄區第四批船舶總量、結構和分布特點,共有306家航運公司、1579艘船舶納入第四批生效。
二是廣泛走訪。組織各分支局分批次、分片區走訪沿江省市水路運輸主管部門,進一步收集擬調整經營管理關系的第四批生效船舶信息,通過日常走訪檢查進一步摸清船舶經營管理受托對象的安全管理狀況。
三是明確任務。組織各分支局開展分類清理,動態掌握相關航運公司的實際意向,督促其明確任務時限,倒排推進計劃。
采取小步快跑,策略上求活
一是建立月度分析通報機制。按照有序推進、有序審核、有序發證的原則,一方面督促相關航運公司制定安全管理體系建立運行計劃,一方面“量力而行”制定審核工作計劃,實施月度分析通報機制,對推進遲緩的分支局進行通報督導。
二是推動強化源頭管理。致函沿江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推動將第四批船舶生效實施工作與水路運輸市場準入管理有機結合,形成連鎖效應。
三是加強思想引導。針對觀望搖擺、推進遲緩的航運公司深入宣貫法規政策,推動相關管理對象克服思想阻礙,落實主體責任。
實施精準幫扶,戰術上求實
一是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堅持區別對待,對安全管理體系運行受到疫情直接影響的公司通過開具問題清單強化風險提示,對嚴重違法違規的重大不符合問題嚴格監督整改,加強跟蹤驗證。
二是深化“一對一”幫扶聯系機制。指定審核骨干力量與第四批生效航運公司進行“一對一”對口聯系,開展政策宣貫,接受技術咨詢,發揮信息傳遞紐帶作用。
三是加強督促指導。對任務推進遲緩分支局派員督促指導、交叉檢查,采取現場辦公方式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問題。
推動集中攻堅,戰役上求勝
一是全力支援重點。發揮一體化管理優勢,統籌調派局機關和相關分支局審核員進駐重點地區共同承擔審核發證任務,確保門檻不降、標準不減、把關不松,截至目前,長江海事局轄區第四批生效航運公司、船舶持證率分別達到70%和79%。
二是加強現場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第四批生效船舶專項監督檢查,廣泛宣傳、書面告知,推動相關船舶履行責任義務。
三是引入退出機制,嚴格航運公司審核及日常監督檢查,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以來,列入重點跟蹤航運公司1家,收回公司符合證明2家,注銷船舶安全管理證書3艘。
一是深入調研。通過采集船舶登記發證信息,與航運公司數據庫進行排查比對,摸清長江海事局轄區第四批船舶總量、結構和分布特點,共有306家航運公司、1579艘船舶納入第四批生效。
二是廣泛走訪。組織各分支局分批次、分片區走訪沿江省市水路運輸主管部門,進一步收集擬調整經營管理關系的第四批生效船舶信息,通過日常走訪檢查進一步摸清船舶經營管理受托對象的安全管理狀況。
三是明確任務。組織各分支局開展分類清理,動態掌握相關航運公司的實際意向,督促其明確任務時限,倒排推進計劃。
采取小步快跑,策略上求活
一是建立月度分析通報機制。按照有序推進、有序審核、有序發證的原則,一方面督促相關航運公司制定安全管理體系建立運行計劃,一方面“量力而行”制定審核工作計劃,實施月度分析通報機制,對推進遲緩的分支局進行通報督導。
二是推動強化源頭管理。致函沿江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推動將第四批船舶生效實施工作與水路運輸市場準入管理有機結合,形成連鎖效應。
三是加強思想引導。針對觀望搖擺、推進遲緩的航運公司深入宣貫法規政策,推動相關管理對象克服思想阻礙,落實主體責任。
實施精準幫扶,戰術上求實
一是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堅持區別對待,對安全管理體系運行受到疫情直接影響的公司通過開具問題清單強化風險提示,對嚴重違法違規的重大不符合問題嚴格監督整改,加強跟蹤驗證。
二是深化“一對一”幫扶聯系機制。指定審核骨干力量與第四批生效航運公司進行“一對一”對口聯系,開展政策宣貫,接受技術咨詢,發揮信息傳遞紐帶作用。
三是加強督促指導。對任務推進遲緩分支局派員督促指導、交叉檢查,采取現場辦公方式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問題。
推動集中攻堅,戰役上求勝
一是全力支援重點。發揮一體化管理優勢,統籌調派局機關和相關分支局審核員進駐重點地區共同承擔審核發證任務,確保門檻不降、標準不減、把關不松,截至目前,長江海事局轄區第四批生效航運公司、船舶持證率分別達到70%和79%。
二是加強現場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第四批生效船舶專項監督檢查,廣泛宣傳、書面告知,推動相關船舶履行責任義務。
三是引入退出機制,嚴格航運公司審核及日常監督檢查,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以來,列入重點跟蹤航運公司1家,收回公司符合證明2家,注銷船舶安全管理證書3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