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連江縣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作出(2019)閩0122破申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對福建冠海海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海海運公司”)破產申請。管理人現已初步完成對冠海海運公司資產和債權的核查工作。為盤活冠海海運公司優質資產,有效整合資源,管理人特向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
一、 冠海海運公司基本概況
福建冠海海運有限公司于1990年9月6日在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貨物運輸(國內沿海、長江中下游及珠江水系普通貨船運輸;國內沿海外貿集裝箱內支線班輪運輸)等。冠海海運公司曾是福建省規模最大的海上運輸企業,擁有實際可停靠總噸位達12000噸的散貨碼頭泊位(其1號泊位3000噸已建成通過驗收投入使用、2號泊位已建成未驗收),以及相應的海域使用權、岸線使用權和碼頭作業生產設施設備。因國際海運市場不佳,導致公司出現嚴重虧損。
二、報名相關事項
有意報名者請與冠海造船公司管理人聯系(林律師,15985911130),獲取報名相關信息和具體要求,并于2021年3月2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競標文件封裝(封口亦加蓋公章),并一式十份以EMS的方式快遞提交至指定地點。
(一)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參與重整投資意向書(須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報名者企業基本情況、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擔保情況、涉訴情況及履約能力等證明和說明;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
4.與行業相關的投資經驗及經營管理經驗和優勢說明及證明;
5.意向重整投資人聯系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
6.上述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報名資料請按一式三份提交管理人。
(二)盡職調查
經管理人審查意向投資人符合招募條件,并簽署《保密協議》后,管理人可配合意向投資人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申請時間應不晚于報名截止日前10日,盡職調查時間不超過10天。
(三)提交重整投資方案
意向投資人應在盡職調查完成后15日內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重整投資方案應當符合競標要求。
(四)評審確定重整投資人
意向投資人在限定期間遞交投資方案后,管理人將組織有關各方開展遴選工作,最終被選定的意向重整投資人,管理人將及時公布,并要求意向重整方繳納重整保證金。
(五)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資料郵寄地址:福建省連江縣琯頭鎮連江路1號福建省冠海造船工業有限公司債權申報室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林律師,15985911130
電子郵箱:guanhaiglr@126.com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不構成管理人的任何要約、承諾或保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根據重整投資人招募進程調整招募流程和有關條件。
歡迎有實力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單位前來接洽、參與重整投資。
福建冠海海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福建冠海海運有限公司于1990年9月6日在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貨物運輸(國內沿海、長江中下游及珠江水系普通貨船運輸;國內沿海外貿集裝箱內支線班輪運輸)等。冠海海運公司曾是福建省規模最大的海上運輸企業,擁有實際可停靠總噸位達12000噸的散貨碼頭泊位(其1號泊位3000噸已建成通過驗收投入使用、2號泊位已建成未驗收),以及相應的海域使用權、岸線使用權和碼頭作業生產設施設備。因國際海運市場不佳,導致公司出現嚴重虧損。
二、報名相關事項
有意報名者請與冠海造船公司管理人聯系(林律師,15985911130),獲取報名相關信息和具體要求,并于2021年3月2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競標文件封裝(封口亦加蓋公章),并一式十份以EMS的方式快遞提交至指定地點。
(一)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參與重整投資意向書(須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報名者企業基本情況、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擔保情況、涉訴情況及履約能力等證明和說明;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
4.與行業相關的投資經驗及經營管理經驗和優勢說明及證明;
5.意向重整投資人聯系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
6.上述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報名資料請按一式三份提交管理人。
(二)盡職調查
經管理人審查意向投資人符合招募條件,并簽署《保密協議》后,管理人可配合意向投資人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申請時間應不晚于報名截止日前10日,盡職調查時間不超過10天。
(三)提交重整投資方案
意向投資人應在盡職調查完成后15日內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重整投資方案應當符合競標要求。
(四)評審確定重整投資人
意向投資人在限定期間遞交投資方案后,管理人將組織有關各方開展遴選工作,最終被選定的意向重整投資人,管理人將及時公布,并要求意向重整方繳納重整保證金。
(五)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資料郵寄地址:福建省連江縣琯頭鎮連江路1號福建省冠海造船工業有限公司債權申報室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林律師,15985911130
電子郵箱:guanhaiglr@126.com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不構成管理人的任何要約、承諾或保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根據重整投資人招募進程調整招募流程和有關條件。
歡迎有實力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單位前來接洽、參與重整投資。
福建冠海海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