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經信廳印發《全省船舶生產企業集中清查整治建造、改裝采砂船舶行動方案》,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在安徽省船舶生產企業開展建造、改裝采砂船舶集中清查整治工作。根據方案,安徽省將集中2個月時間,全面排查安徽省內船舶生產企業,嚴禁船舶企業非法建造、改裝采砂船舶,加強船舶行業管理,規范船舶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建立常態化管理機制,從源頭上切斷非法采砂船舶供應鏈條,助力打擊長江非法采砂行動順利實施。
清查整治范圍全省船舶生產企業(已申請生產條件評價的船舶企業)。工作步驟各有關市經信局按照可追溯原則,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專業人員對本地區船舶生產企業2018年以來建造采砂船、工程船情況逐一核實,對正在建造、改裝船舶和手持訂單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詳細檢查每一艘船舶的建造合同、設計圖紙、建造方案、檢驗記錄等檔案資料,排查企業是否參與建造、維修非法采砂船舶和“三無船舶”,是否將工程船、散貨船等一般船舶非法改裝成隱形、潛水式采砂船舶,并填寫《全省船舶生產企業2018年以來交付采砂船、工程船訂單情況統計表》《全省船舶生產企業訂單情況統計表》,于3月10日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有關市經信局要約談船舶生產企業負責人,要求書面承諾不從事采砂船舶非法建造、改裝。各有關市集中清查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和企業承諾書,于3月15日前書面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整治核查階段(3月底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成立整治核查工作組,對各有關市清查整治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并于3月底前將全省集中清查整治建造、改裝采砂船舶完成情況上報省聯席辦。常態化監督管理(長期堅持)各有關市經信局要建立工作臺賬,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并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及時了解掌握船舶生產企業正在建造、改裝船舶和手持訂單情況,發現疑似建造、改裝非法采砂船舶和“三無”船舶的,立即組織排查。要督促企業通過工信部“船舶工業統計信息管理系統”,如實、及時填報生產情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將不定期組織監督檢查。已經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生產條件評價公告合格的船舶企業,仍然承接非法采砂船舶建造、改裝相關業務,或將企業名稱違規借用、掛靠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的,一經查出,要立即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核實后,將撤消該企業的船舶生產條件評價合格公告并通報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