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港引航站(以下簡稱“采購人)計劃新建兩艘引航交通船,現邀請專業的第三方機構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名稱
廣州港引航站新建兩艘引航交通船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
二、最高限價(元)
人民幣20萬元
三、采購需求
1.充分開展調研。到相關的引航機構和有能力的造船廠開展深入調研,全面了解我站新建交通船各方面的需求,統籌調研船舶的清潔能源和污水凈化設施等內容。
2.按照《交通系統船舶建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相關要求,進行全面的梳理,充分吸收消化調研成果,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相關專家評審后,提交最后的報告成果。
3.項目完成期限:簽訂合同后2個月內。
四、供應商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等有效證件(如已辦以上三證合一的企業僅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即可,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2020年以來任意一個季度的財務報表);
3.具備船舶設計、船舶咨詢服務資質或經營業務范圍(須提供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0年任意三個月的納稅憑證和社會保障金繳費憑證,報價人是零報稅的,應提供由稅務部門蓋章的納稅申報表。提供的資料須加蓋報價單位公章。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保的報價人,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保);
5.企業近三年內參加過的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6.報價人必須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必須為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五、報價文件組成
請報價人按照文件要求的格式、內容制作報價文件,用A4紙印制,并按以下順序固定裝訂,編制連續頁碼,并加蓋騎縫章(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1.報價函(包括但不限于調研費用、專家評審費用、編制費用等);
2.法人授權書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資格證書復印件;
4.2019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2020年以來任意一個季度的財務報表;
5.2020年任意三個月的納稅憑證和社會保障金繳費憑證;
6.2018年至今,完成三個或以上類似項目投資相關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業績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或其它有效的證明文件(如有);
7.在2018-2020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同時提供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查詢頁面截圖;
8.擬投入項目團隊人員職稱、證書復印件,業績和獲獎證明材料;
9.報價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合理化建議等;
以上凡提供復印件的需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六、報價文件要求
報價人應將報價文件密封在報價專用袋中,封口處應加蓋騎縫章,內容涂改無效。封皮上均應寫明:
致:廣州港引航站
項目名稱:編制新建兩艘引航交通船可行性研究報告
注明:“請勿在評選時間之前啟封”
報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七、現場查看地點
采購人不組織統一答疑,有需要可以致電或者到采購人辦公場所溝通了解相關情況。
八、報價截止時間、詢價時間及地點
1.遞交報價文件時間: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
2.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3月5日12:00時。
3.詢價地點:廣州市黃埔區港前路531號大院廣州港引航站大樓101室
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詢價文件要求密封的詢價文件,將不予接收。
九、定標原則
1.選取合格報價人當中投標報價最低的投標人為本項目中標人。
2.最低報價相同時,選取業績優秀、編制方案詳細全面的單位為中標人。
3.為防止惡意低價競爭,報價低于最高限價80%的單位,必須提供詳細的書面說明,相關佐證資料真實可信。
4.當第一候選單位在收到確認候選通知后放棄本次合作機會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履行承諾時,第二候選單位以其所報價作為本次詢價的遞補候選單位,以此類推。
十、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廣州港引航站
2.采購人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港前路531號大院廣州港引航站大樓101室
3.采購單位聯系人:胥先生
4.采購單位聯系電話:(020)82296876
廣州港引航站
2021年3月1日
一、項目名稱
廣州港引航站新建兩艘引航交通船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
二、最高限價(元)
人民幣20萬元
三、采購需求
1.充分開展調研。到相關的引航機構和有能力的造船廠開展深入調研,全面了解我站新建交通船各方面的需求,統籌調研船舶的清潔能源和污水凈化設施等內容。
2.按照《交通系統船舶建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相關要求,進行全面的梳理,充分吸收消化調研成果,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相關專家評審后,提交最后的報告成果。
3.項目完成期限:簽訂合同后2個月內。
四、供應商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等有效證件(如已辦以上三證合一的企業僅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即可,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2020年以來任意一個季度的財務報表);
3.具備船舶設計、船舶咨詢服務資質或經營業務范圍(須提供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0年任意三個月的納稅憑證和社會保障金繳費憑證,報價人是零報稅的,應提供由稅務部門蓋章的納稅申報表。提供的資料須加蓋報價單位公章。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保的報價人,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保);
5.企業近三年內參加過的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6.報價人必須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必須為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五、報價文件組成
請報價人按照文件要求的格式、內容制作報價文件,用A4紙印制,并按以下順序固定裝訂,編制連續頁碼,并加蓋騎縫章(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1.報價函(包括但不限于調研費用、專家評審費用、編制費用等);
2.法人授權書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資格證書復印件;
4.2019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2020年以來任意一個季度的財務報表;
5.2020年任意三個月的納稅憑證和社會保障金繳費憑證;
6.2018年至今,完成三個或以上類似項目投資相關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業績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或其它有效的證明文件(如有);
7.在2018-2020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同時提供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查詢頁面截圖;
8.擬投入項目團隊人員職稱、證書復印件,業績和獲獎證明材料;
9.報價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合理化建議等;
以上凡提供復印件的需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六、報價文件要求
報價人應將報價文件密封在報價專用袋中,封口處應加蓋騎縫章,內容涂改無效。封皮上均應寫明:
致:廣州港引航站
項目名稱:編制新建兩艘引航交通船可行性研究報告
注明:“請勿在評選時間之前啟封”
報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七、現場查看地點
采購人不組織統一答疑,有需要可以致電或者到采購人辦公場所溝通了解相關情況。
八、報價截止時間、詢價時間及地點
1.遞交報價文件時間: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
2.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3月5日12:00時。
3.詢價地點:廣州市黃埔區港前路531號大院廣州港引航站大樓101室
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詢價文件要求密封的詢價文件,將不予接收。
九、定標原則
1.選取合格報價人當中投標報價最低的投標人為本項目中標人。
2.最低報價相同時,選取業績優秀、編制方案詳細全面的單位為中標人。
3.為防止惡意低價競爭,報價低于最高限價80%的單位,必須提供詳細的書面說明,相關佐證資料真實可信。
4.當第一候選單位在收到確認候選通知后放棄本次合作機會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履行承諾時,第二候選單位以其所報價作為本次詢價的遞補候選單位,以此類推。
十、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廣州港引航站
2.采購人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港前路531號大院廣州港引航站大樓101室
3.采購單位聯系人:胥先生
4.采購單位聯系電話:(020)82296876
廣州港引航站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