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狠抓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管理責任落實,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出臺了《關于加強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防控的意見》,對商漁船防碰撞工作形成合力,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決防范化解商漁船重大安全風險,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具有重要作用。4月16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副局長楊新宅就《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防控的意見》相關情況進行解讀。
“十三五”期間及今年一季度全國水上交通安全的總體形勢
“十三五”期間,我國水上發生交通事故856件、死亡失蹤981人、沉船367艘、直接經濟損失12.4億元,與“十二五”時期相比分別下降34.3%、24.7%、49%和33.1%,尤其是事故件數和死亡失蹤人數整體呈逐年下降趨勢。
今年一季度,水上運輸已恢復到2019年水平,全國共發生水上交通事故18件、死亡失蹤26人、沉船4艘、直接經濟損失1438萬元,分別同比2020年下降25%、下降21.2%、下降63.6%、下降61.9%,同比2019年下降30.4%、下降45.4%、下降71.4%、下降79.1%,事故四項指標全面下降,未發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意見》出臺的背景
水上交通運輸安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形勢雖然總體呈現穩定,但2020年三季度以來,我國沿海水域商漁船碰撞事故多發,尤其在山東、浙江、福建等地發生多起外籍商船與漁船碰撞的重大等級事故,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對經濟和社會穩定帶來一定影響。這說明防范商漁船安全工作的全鏈條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尚未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為此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并專門作出批示指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的批示指示精神,防范化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重大風險,國務院安委辦組織了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等部門赴浙江、福建等地深入調查研究,經過多方商榷研究制定了《意見》。
《意見》出臺的目的
該《意見》的出臺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有關部署,強化“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工作要求,通過企業、社會、政府多方聯動凝聚安全管理合力,營造水上交通安全齊抓共管氛圍,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體系。《意見》圍繞工作機制、通航環境整治、從業人員素質、商漁船船舶管理、應急處置、事故調查等環節制定了四個方面43條針對性舉措,旨在有效遏制水上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進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機制。推動沿海、沿長江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的組織協調,將水上交通安全納入地方安全管理考核體系,壓緊壓實各級政府領導和屬地管理責任。同時健全海事、漁政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二是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通過崗前培訓、安全警示教育活動等,全方位提高企業所有人、經營人等關鍵人員和商漁船船員安全意識,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三是加強安全技防和水上救助能力建設。統籌海上航路資源規劃,優化通航環境,聯合開展漁船侵占商船航路開展養殖、捕撈作業違法行為整治,凈化通航秩序,同時開展水上無線電秩序整治,暢通海上航行安全和搜救信息共享。加強應急裝備配備,開展應急演習,提升水上應急防范能力。四是加強事故調查處理。健全商漁船碰撞事故調查機制,強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責問責力度。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
商漁船的管理在中央層面主要涉及交通運輸部和農業農村部,落實在地方上又涉及到中央、地方等不同管理單位和部門,特別在機構深化改革以后,各地社情不同,縣一級相關執法機構變化較大,這就造成在商漁船碰撞事故防范方面存在聯合執法機制不夠健全,執法力度不足,齊抓共管氛圍不夠濃厚等問題。同時,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僅僅靠交通和農業兩個部門是不夠的,需要各方面共同開展治理工作,提升治理水平,所以《意見》提出了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并將水上交通安全納入社會公共安全治理體系的要求。我們建議省級層面2021年底要建立并運行上述機制,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層面要建立并運行上述機制。這條舉措的目的就是要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屬地責任、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各有關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更要齊心協力,握指成拳,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運輸安全治理體系,奮力實現違法違規行為得到嚴厲打擊,安全服務水平顯著提升,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等級水上交通事故得到進一步壓降,有力保障水上安全形勢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目標。
當前全國水上商漁船的主要風險
商漁船安全風險主要集中在我國傳統漁場和習慣航路交叉重疊,部分重點漁場與重點港口、航路水域重疊嚴重,還有部分漁船占據航路從事養殖生產、商船誤入漁業生產區等方面。
商漁船碰撞風險是個老大難問題,這既有因漁業資源變化,漁船與商船航路交叉等因素造成的客觀問題,還有長久以來漁民形成的航海習慣影響,比如一些老漁民還信奉的“搶過大船頭,一年吃喝都不愁”的航海陋習,漁船在航行時與商船缺乏聯系途徑,盲目搶頭,加之部分外籍商船船員對我國沿海航路和漁場不熟悉,在途經傳統漁場時安全意識淡薄,警惕性不高,值班、瞭望不到位,這就很容易引發商漁船碰撞事故。另外,我們的一些漁民濫用AIS,缺乏安全培訓,漁船上救生、導助航設備不全或運用不熟悉等,這就很容易造成碰撞引發群死群傷事故。
為防范水上商漁船事故發生,交通運輸系統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積極推動各方統籌用海需求,優化航路資源,同時發布中國沿海航路指南,規范航路航法,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二是加強通航環境整治,聯合有關部門對漁船占據航道捕撈、礙航錨泊等行為開展治理;三是加強有關船舶檢查,督促船舶制定合理的航行計劃,加強船長、駕駛人員安全宣教,督促提高航行安全意識,加強重點水域監控,強化船舶安全提醒;四是組織開展無線電秩序集中整治,從嚴查處亂用AIS、亂用無線電行為,保障商漁船信息互見;五是聯合漁業主管部門廣泛開展商漁船碰撞典型事故案例進漁港、進漁船活動,開展漁民航行安全教育,AIS、雷達等導助航設備使用培訓,提高漁民的安全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六是加強搜救能力建設,加強搜救裝備配備和應急演練,確保突發事件事能快速有效處置。
警示教育活動具體形式
《意見》提出,要聯合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
安全警示教育活動主要采取線上線下方式進行。線上,我們將廣泛通過報紙、網絡、電視、自媒體等途徑,加強安全知識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宣講,營造良好安全氛圍。線下,我們一是將積極聯合漁政、港航、海警、社區等有關單位和部門組建宣傳團隊,利用休漁期漁民集中上岸時間,廣泛深入漁業生產企業、漁村、漁港、社區等開展商漁船碰撞事故案例宣講,提升漁民安全生產意識,并傳授自救互救知識,提高漁民水上安全防范能力;二是組織開展典型事故案例進船員培訓機構活動,通過事故案例剖析展示、知名航運企業船長講座、海事執法人員對典型事故案例講解等多層次活動,對航運院校師生,培訓班學員等進行安全宣貫,督促船員遵章守紀,培樹航運安全文化;三是開展“商漁船船長面對面”活動,漁業船舶負責人、經營人與航運企業、海事部門等互動式體驗交流活動,增強商漁船雙方了解;四是繼續深化中小學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通過海事夏令營、少年海事學校、志愿者活動等豐富多彩的形式,提高學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識和能力,通過學校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進而影響整個社會;五是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活動開展,制定印發中國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漁船碰撞指南,廣泛開展集中宣貫活動。
我們相信只要各有關單位、部門聯合起來,加強水上安全宣貫,厚植安全文化,一定能促進全社會關注水上安全,進而提升有關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意見》出臺后 交通運輸部采取一系列針對性措施
日前,交通運輸部已按照國務院領導指示批示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加強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工作部署,制定印發了《水上交通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方案》,方案涉及了8個方面,22項具體措施,指導交通運輸系統以加強水上交通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為突破口,深化問題隱患查擺,強化重大風險管控,加強現場監管和執法聯動,推動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運輸安全治理體系建設,全力遏制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下一步工作的重心
商漁船防碰撞治理將是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一環,目前,交通運輸部已經將其納入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攻堅重點任務清單。
下一步,交通運輸部一是認真貫徹《意見》各項要求,積極指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直屬海事管理機構抓好任務落地,部署開展內河船涉海運輸、水上無線電專項治理等集中整治,并將不定期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對檢查發現落實推進乏力,拖延推諉的進行通報處理,對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將進行總結推廣。二是將加快推進“陸海空天”一體化水上交通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實現水上交通“到得了、看得見、傳得回、管得住”,推進我國管轄水域水上動態目標全面掌控,重點提升遠海水域航行船舶的管控能力。三是指導推動地方政府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健全水上應急救助體制和機制,完善水上搜救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協調聯動,加強應急裝備配備,強化應急演練,提高水上應急力量的實戰能力和應變水平。
對航運企業和船員的建議
商漁船碰撞防范僅僅是水上交通事故防范的一項內容,需要強調的是事故防范不單只是政府部門的工作,每家企業、每位船員也都是責任人和受益人,都應該高度重視起來,緊繃安全生產責任意識。試想,一旦發生水上交通事故,這不僅僅影響當事人個人的職業生涯,還將會給企業造成損失,嚴重的還會影響到涉事人員家庭和諧美滿。希望我們的航運企業能強化守法意識,認真遵守安全與防污染管理規則,強化體系運行,加強人員和船舶管理,定期收集學習主管機關發布的航行通警告等安全信息和要求,筑牢安全生產的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我們的船舶、船員要把“安全”二字時刻掛在心上,落在實際行動上,特別是在航經“六區一線”重點水域時,要加強值班、瞭望,進入漁船密集區域更要加強值班力量,堅決杜絕麻痹松懈心理,避免發生碰撞事故。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事故責任區海上搜救中心,同時履行好救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