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米工作保障船標段貨物采購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35米工作保障船已由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港航事業發展中心以交港航養【2021】30號_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鎮江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__,項目出資比例為__100%__,招標人為鎮江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_。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貨物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鎮江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35米工作保障船采購。該船為無動力躉船,主船體為鋼制全電焊結構,主甲板以上設置兩層甲板室,全船配置一臺60KW發電機組,用以滿足航道作業人員工作和生活用電。
2.2招標范圍及內容
本次招標的工作內容包括:建造(采購)范圍涵蓋標段內船體、輪機、電氣、通信、裝飾及所有附屬設施等船舶組成部分,內容包括圖紙所包含的所有設備、材料,為完成船舶制造所必須的其他儀表、管件、輔材,必要的船上生活設施、設備、工器具、備品、備件等的制造、采購、安裝、試航、ZC檢驗;以及合同條款規定的證件辦理、資料整理、培訓、缺陷責任期維修等服務。
2.3交貨期:
本招標項目求設備交貨期為:180日歷天
2.4交貨地點:鎮江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指定地點。
2.5招標控制價:本項目的招標控制價為514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采用國內公開招標、資格后審方式,通過資格后審是投標人參與詳細評審和中標的前提條件。本工程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投標人為國內獨立的企業法人,注冊資金不少于400萬元,持有效營業執照,具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頒發的鋼質及鋁質船舶生產企業生產條件認可證書(二級及以上)或具有省級船舶行業協會認定的鋼制船舶制造企業二級及以上船舶生產企業生產條件或具備通過船舶檢驗局評估的船舶建造適檢條件評估報告(類別:四類企業及以上;船質范圍:鋼制);
3.1.2業績要求:
①擬投入本項目負責人2016年1月1日(指交/竣工日期)以來應具有主持建造過相關航道工作船艇的業績;
②投標人2016年1月1日(指交/竣工日期)至今必須具備建造過相關航道工作船艇業績;
3.1.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狀態,財產未被接管、凍結。
3.1.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等級(指投標截止日當天)評價為A級(含暫定A級)及以上級別;
(2)投標人不存在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交通廳關于限制違反廉政合同的投標人進入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蘇交監察【2007】13號)中所述行賄行為而處于被禁止進入江蘇省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期限內;
(3)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厲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19】2號)中第三十八條(三)款規定,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投標人在系統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如投標人的同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已建項目、在建項目、新承接項目;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全員等主要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職業資格證、安全證、相關業績,施工機械和試驗檢測設備等,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并完成“投標報表”的填報。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資格審查和評分所要求反應的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未在“投標報表”中體現且未提供網頁截圖的(來源僅限上述三個網站),評標時不予認可。
3.5請各投標人及時到有關部門跟新“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的數據,企業備案信息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公示欄內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從企業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跟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制作,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跟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3.6根據“關于印發《從業單位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分類及信用評定標準(補充指南)》《招投標有關問題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蘇交建便函【2020】82號)的規定,投標人擬投入項目經理在項目的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認定業績,且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認定為一個項目經理的業績,并應當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費“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的業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
3.7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無效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電子交易平臺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網上支付、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
4.3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200(包括平臺維護費200元)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每套0元,招標結束后退還圖紙押金,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退還圖紙,或圖紙缺損、有污跡,均不予退還押金,視為投標人購買了此圖紙的費用。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鎮江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夢溪路98號_
郵政編碼:212003
聯系人:錢進
電話:13655281615
傳真:0511-88808032
招標代理:江蘇星宇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鎮江市遠洋香奈河畔一期商務樓29號樓20層
聯系人:王剛
電話:0511-85283337
郵編:212000
8.其他
8.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符合報名條件的單位均可報名參加。不接受聯合體。評標辦法采用“單信封綜合評分評估法”。
8.2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獲取招標文件時間為2021年4月20日0:00至2021年4月25日17:00時,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5月10日下午14:30時,解密時間為2021年5月10日下午14:30-15:00。
具體報名程序為:
a、擬報名單位仔細閱讀網上公布的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報名條件。
b、投標人應進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網站,(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網站,經CA登錄后進行網上報名操作。
c、未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注冊建立信用檔案,方法見登錄區的說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督機構(本省單位)或者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
d、投標人需要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根據蘇交建[2015]25號文的規定,投標人企業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5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e、報名結果以網上報名為準,無需進行電話確認。
f、網上報名時在聯系人信息中請務必留上手機號碼、傳真電話,以便聯系。
8.3網上成功報名并交納招標文件費用后請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用請以匯款方式提交,未交納相應標段招標文件費用的,招標人不接收其該標段投標文件。
8.4領取招標文件后請及時添加招標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標文件編制期間的溝通、交流,招標代理工作QQ號為:95594652。已添加QQ的請指定一個本次項目的經辦人并通過QQ與招標代理主動聲明。
8.5招標人不統一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投標人如需現場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標人將給予必要的協助。招標人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8.6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本項目定于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2021年5月10日下午14:30在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地址:鎮江市冠城路8號(體育會展中心北側)工人大廈裙樓7樓第三開標室)對本項目公開開標。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開標現場,但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前完成投標文件的遠程解密。投標人應自備電腦設備用于投標文件的上傳與解密,因設備原因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招標人概不負責。開標過程將向各投標人網絡直播,具體網絡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7投標人如果不清楚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如何使用,請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登錄區下方,點擊“系統幫助文檔”進行學習;在使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過程中遇到任何技術問題,可直接致電江蘇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維護單位)進行咨詢,咨詢電話025-58182190。
8.8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投標人須知的規定提交人民幣8萬元投標保證金。
8.9本項目的補遺書(如有)將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
8.10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議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注冊建立信用檔案,方法見登錄區的使用說明或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督機構(本省單位)或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電話025-52853032)。
8.11已購買或者領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得擅自放棄投標,若因故確需放棄,則須在投標截止之日3天前書面告知招標人,如無故不參加投標而造成投標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標的,若重新招標的招標范圍、規模和資格要求等未發生改變,招標人可以拒絕其參加重新招標的投標。
8.12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投訴。
8.13本次招標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若報名申請人數少于3家,則招標人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具體事宜請與招標代理聯系。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