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寧波海運發布公告稱,公司簽訂的3艘4.98萬噸散貨船建造合同,其中2艘為已確認建造的實船,1艘為待確認的選擇船。根據之前簽訂的《船舶建造合同》(合同號JL2017),公司有權于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書面通知金陵船舶有限公司是否生效上述選擇船的建造合同。
經研究,為優化運力結構,提升公司船隊的市場競爭力,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向金陵船舶有限公司發出《關于<船舶建造合同>(合同號JL2017)正式生效通知》,自2021年5月12日起,公司就選擇船的訂單選擇權生效,《船舶建造合同》(合同號JL2017)最終生效并開始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