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租賃(01606.HK)公布,公司之八家全資特殊目的公司(作為新買方)與原買方、賣方一及賣方二于2021年5月21日(交易時段后)訂立造船合約轉讓協議,據此,原買方同意將其于造船合約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新買方,賣方一及賣方二同意建造并向新買方出售船舶,且新買方同意購買船舶,代價為279,200,000美元(相當于約人民幣1,795,256,000元)。
訂立造船合約轉讓協議的原因及裨益為造船合約轉讓協議乃由公司于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新買方與原買方、賣方一及賣方二訂立造船合約轉讓協議,有利于充分發揮各方優勢,有益于增加公司在船舶市場的市場份額,符合公司業務發展戰略。
賣方一為廣船國際有限公司,中國船舶工業股份(600150.CN)持有其51%的股份,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600685.CN)持有其46.3%的股份,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其2.7%的股份。
賣方二指中國船舶工業貿易有限公司,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