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產經新聞》4月26日報道稱,澳大利亞總理特恩布爾26日舉行記者會,宣布決定選擇法國企業作為新型潛艇的共同研發伙伴。該企業在投標中根據自身豐富的潛艇出口經驗提出了核潛艇運用方案。日本也提出了以全球最高水平的海上自衛隊潛艇為基礎的共同開發方案,但未能中標。日本缺乏出口經驗等因素或造成了影響。
日本政府2014年4月制定了新"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改變了禁止武器出口的政策,于"二戰"后首次正式開始軍事技術轉移,但首個大型案例卻未能按照安倍政府的意圖發展。
日本政府希望推進與該國的潛艇相互運用,深化美日澳三國的安全合作,從而牽制在南海等處海洋活動頻繁的中國,但這一構想未能實現。
日本在競標中強調投入實際運用的"蒼龍"級潛艇的成果及優良性能,呼吁深化日美澳安全合作。另一方面,法國國有造船企業"DCNS"潛艇出口經驗豐富,從很早起就大力宣傳將提供核潛艇積累的隱形技術以及在當地制造潛艇可保障2900人就業等對當地經濟的輻射效應。
新型潛艇僅制造費就達500億澳元(約合人民幣2509億元),維護管理費達1000億澳元,是澳大利亞至今為止最大宗的防衛裝備品采購。前總理阿博特希望選擇日本潛艇,但由于支持率低迷于2015年9月辭職,由特恩布爾接任總理。在日本媒體看來,在與中國經濟合作方面態度積極的特恩布爾也可能顧及到了中國的強烈反對,因此未選擇日本潛艇。